1、 3月28日教育部公告复试基本要求(分数线),同时网上已公布各学院学科、专业复试内容。4月6日确定复试名单(随时更新)并开始调剂工作。4月18日至19日复试。
2、 请参加复试的考生携带:复试通知书 (从网上打印) 、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生持学生证)、大学本科成绩单(加盖公章)、初试准考证,
调剂考生另请携带初试成绩单(加盖公章)。
3、 验证时间:请考生于4月17下午2:00——4:00或18日上午9:00——11:30到天津师范大学主校区兴文楼一楼大厅验证,即需审核考生的报考资格,对不符合教育部和我校规定的报名资格者,不予复试。
4、 各院系所的复试内容已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的网页登载,考生录取总成绩为初试成绩(70%)加复试成绩(30%)。复试为差额复试。
5、复试不体检,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由学校医院组织。体检不合格者,经研究生管理学院批准休学,休学期满后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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