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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关于简化办事流程、取消公派出国(境)交流学习学生转单手续的通知

本站小编 Free考研考试/2022-01-16



各单位、各部门,各位同学: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我为师生办实事”实践活动,经研究商议,即日起,学生公派出国(境)交流学习(含国家公派留学项目、校际交流项目以及其他经学校审批同意的派出项目),只需到所在学院和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办理手续,无需再到教务处、研究生院、组织部、学生处、校团委、保卫处、财务处、后勤管理处宿管中心办理转单手续,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将把参加因公出国(境)交流项目学习的学生名单和信息汇总后转交相关部门。
若涉及办理退宿、缴纳学费和住宿费、暂停组织关系等必须由本人办理的手续,则必须由学生本人到相关部门办理,未按要求办理的,不予保留学籍及认定学分。
1.学费:赴国(境)外参加交流项目的学生,均需按照《天津外国语大学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管理办法》(津外大校〔2019〕98号)的规定,缴纳出国(境)期间的学费。财务处网站缴费流程:(1)登录财务处网站http://cwc.tjfsu.edu.cn/;(2)点击“校园统一支付平台”,用户名为学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登录后核对个人信息无误后缴费,缴费成功后可到财务处领取缴费收据。
2.住宿费:出国(境)半年及以上学生需办理退宿手续,由所在学院开具退宿单统一办理,退宿后免缴住宿费(《天津外国语大学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管理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出国(境)半年以下学生无需办理退宿手续,并须按学年标准正常缴纳住宿费。
3.出国(境)交流学习的党员(含预备党员)、团员,出国前需到所在学院党组织、团组织办理暂停组织生活手续。
4.助学贷款偿还、借阅图书归还等其他事项,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1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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