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今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我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纪检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及纪检、研究生处等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纪检工作领导小组对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2.复试工作由学院领导、科研与研究生处相关工作人员,负责制定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复试评委包括硕士生指导教师和相关学术骨干等,负责具体考核工作。
二、工作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2.复试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3.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在德智体能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注重对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核;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复试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
4.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考生。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录取原则
根据教育部、天津市招生考试院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规定和《天津音乐学院硕士生导师招生数额规定》(津音政[2011]6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我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依照以下基本原则:
1.学术型各相关专业方向,按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占总成绩7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30%),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专业学位各专业方向考生,在相关理论科目达到分数要求前提下,依照专业及方向分布,按考生专业成绩(初试专业成绩,即业务一占总成绩70%,复试专业及面试成绩占总成绩30%),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四、复试内容:
★ 学术型硕士生
音乐与舞蹈学
(一)作曲技术理论研究方向
1.和声方向
(1)复调、作品分析
(2)面试(含乐器演奏等)
(3)外语听力
(二)音乐学研究方向
1.中国音乐史方向
(1)作品分析、论文写作
(2)面试(含乐器演奏、风格听辨、论文宣讲等)
(3)外语听力
2.中国传统音乐方向
(1)作品分析、论文写作
(2)面试(含乐器演奏、风格听辨、论文宣讲等)
(3)外语听力
3.西方音乐史方向
(1)作品分析、论文写作
(2)面试(含乐器演奏、风格听辨、论文宣讲等)
(3)外语听力
4.音乐批评学方向
(1)作品分析、论文写作
(2)面试(含乐器演奏、风格听辨、论文宣讲等)
(3)外语听力
(三)音乐教育理论研究方向
1.音乐心理学方向
(1)作品分析
(2)面试:提交答辩论文一篇,简述并答辩
(3)外语听力
(四)艺术管理研究方向
(1)文化艺术项目案例分析、论文写作
(2)面试(含艺术才艺展示、热点文化现象评述、论文宣讲等)
(3)外语听力
(五)舞蹈学研究方向
1.中国舞蹈史方向
(1)论文写作、作品分析
(2)面试(剧目表演与基本功展示、论文解读与答辩。剧目表演与基本功展示内容:3—6分钟的剧目;1—2分钟的基本功展示;提交代表性论文一篇)
(3)外语听力
★ 专业型硕士生
音乐
(一)视唱练耳研究方向
(1)和声、作品分析
(2)面试(含a.自选艺术歌曲一首b.四声部节奏读谱)
(3)外语听力
(三)音乐表演研究方向
1.声乐演唱艺术方向
(1)专业主科(不同方向考试内容):
a.美声演唱:演唱中国歌曲两首(其中一首是中国二十世纪20年代至50年代的艺术歌曲)、外国作品两首(原文演唱),共四首(曲目不得与初试重复、外语语种可有一首与初试重复)
b.民族声乐:演唱中国作品三首(曲目不得与初试重复;传统民歌一首、戏曲或曲艺风格的歌曲或改编民歌一首、创作歌曲一首)
(2)作品分析
(3)面试:视谱演唱、外语朗读(不包括民声专业)
(4)外语听力
2.中国乐器演奏艺术方向
(1)专业主科:中、大型作品各一首(曲目不得与初试重复)
(2)作品分析
(3)面试(含视奏)
(4)外语听力
3.管弦乐器演奏艺术方向
(1)专业主科(不同方向考试内容):
a.弦乐:
(a)小提琴:Ⅰ.自选协奏曲一首 Ⅱ.自选技巧性乐曲一首(除练习曲和无伴奏乐曲外,一律要求钢琴伴奏)
(b)中提琴:Ⅰ.完整的协奏曲一首(浪漫时期后) Ⅱ.中小型乐曲一首(除练习曲、无伴奏乐曲外,一律要求钢琴伴奏)
(c)大提琴:Ⅰ.技巧性乐曲一首 Ⅱ.协奏曲一首(除练习曲和无伴奏乐曲外,一律要求钢琴伴奏)
(d)低音提琴:Ⅰ.技巧性乐曲一首 Ⅱ.协奏曲一首(除练习曲、无伴奏乐曲外,一律要求钢琴伴奏)
b.管乐:Ⅰ.近现代协奏曲或奏鸣曲一首 Ⅱ.无伴奏作品一首(可看谱演奏;除练习曲和无伴奏乐曲外,一律要求钢琴伴奏)
(2)作品分析
(3)面试(含视奏)
(4)外语听力
4.键盘乐器演奏艺术方向
(1)专业主科(不同方向考试内容):
a.钢琴:不同时期作曲家的钢琴作品各一首(曲目不得与初试重复)
b.手风琴:斯卡拉蒂奏鸣曲一首、乐曲一首(曲目不得与初试重复)
c.双排键:复调乐曲一首,自选曲一首
(2)作品分析
(3)面试(含视奏)
(4)外语听力
5.现代音乐方向
(1)专业主科(不同方向考试内容):
a.声乐演唱:中、大型作品各一首(曲目不得与初试重复,中外文歌曲各一首)
b.器乐演奏:中、大型作品各一首(曲目不得与初试重复)
(2)作品分析
(3)面试(含视奏、视唱)
(4)外语听力
(四)音乐教育方向
(1)综合技能:钢琴或其他乐器演奏、声乐演唱、合唱指挥(自选其中非主项方向的技能一项,表演一首,不可与初试“专业基本技能”中的选项重复)
(2)专业基本能力
a.钢琴演奏教学:新谱视奏(抽签)、答辩
b.声乐演唱教学:新谱视唱(抽签)、答辩
(3)作品分析
(4)外语听力
舞蹈
(一)舞蹈表演方向
(1)舞蹈作品分析、舞蹈基础知识
(2)面试(含舞蹈即兴表演)
(3)外语听力
五、复试时间安排
复试时间:2016年4月9日、10日,请考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复试安排:请于2016年4月5日上网查询《天津音乐学院2016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安排》。
六、复试纪律及要求
1.复试评委和工作人员由能够正确执行招生政策、不徇私情、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本年度有直系亲属及利害关系人报考本校研究生的教师回避复试录取的相关工作。
2.充分重视对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员的管理与培训,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自我约束力,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抵制不正之风,营造我校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环境,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招生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3.研究生招生工作涉及范围广,政策性强,要严格执行国家与学校制定的相关政策,不得超越权限自定招生录取办法。
七、公示
拟录取名单要在校园网和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拟录取名单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 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名单报市高招办进行政策审 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我校网站公示及“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的考生不得录 取。
八、申诉渠道
公示网站地址:wwwtjcm.edu.cn
举报电子邮箱:jiwei@tjcm.edu.cn
举报电话号码:022-24160052
受理举报部门:纪委监察室
通讯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十四经路9号邮编:300171
天津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