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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天津市人体器官捐献条例》实施3周年暨宣传周巡讲活动日前举行_天津医科大学

天津医科大学 辅仁网/2017-07-09

3月1日,由天津红十字会、我校第二医院共同主办的纪念《天津市人体器官捐献条例》实施3周年暨宣传周巡讲活动在第二医院举行。我校第二医院党委书记刘建国,天津市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主任宫敬义,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服务总队副队长、捐献志愿者代表栗岩奇及天津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第二医院医务工作者近300人参加会议。大会由第二医院纪委书记岳宫主持。



天津市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主任宫敬义介绍了我市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情况。他在讲话中谈到,天津市高度重视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天津红十字会、天津市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在着重推进法律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制度体系建设、加大宣传体系建设、竭力争取救助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器官捐献队伍体系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推动我市人体捐献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服务总队副队长、捐献志愿者代表栗岩奇结合自身经历,与大家分享自己对人体器官捐献的理解,号召全社会积极参与人体器官捐献工作。



天津市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刘倩就“什么是人体器官捐献”“人体器官捐献与遗体捐献的不同”及“人体器官捐献的流程”等进行宣讲。



最后,我校第二医院党委书记刘建国讲话。他首先代表医院对天津红十字会在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举办此次纪念和宣讲活动表示感谢。他说,器官捐献是一项挽救生命、推动医学事业发展的光荣事业。在《天津市人体器官捐献条例》实施3周年之际,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将配合做好条例的贯彻执行。



刘建国书记最后号召全院医务工作者,身体力行、尽自己所能,积极做人体器官捐献的志愿者、宣传员、协调员,为人体器官捐献事业贡献自己一份力量。
供稿:第二医院 编辑:周书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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