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 2018 年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一、复试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符合我校及学院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的考生。
2、复试全面考察学生素质,综合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将其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是重要的 考核内容之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原则上实行差额复试。
4、拟录取的考生除推荐免试生外均须参加本次复试,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及格不予录取。
5、待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公布后,凡是没有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 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复试无效,不予录取。
二、复试方式和内容 复试要求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笔试:法理学。面试:报考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英语能力(听力和口语)。 三、复试网上确认
达到我院复试分数线的考生须在网上确认。考生复试网上确认时间:3 月 6 日 15:00 至 3 月 8 日中午 12:00,具体确认网址请留意南开大
学研究生招生网。调剂考生、破格考生、MBA 考生及各类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不进行复试网上确认,具体复试时间地点于 3 月 6 日以后到学 院网站上查询。
四、复试报到
1、考生凭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生持学生证)、前置学历学习成绩单(成绩单要求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或单位档案管理部门 公章,成绩单如果遗失考生可以去毕业院校教务处补或从档案中复印,公章是复印的黑章也可以)、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 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凭本人《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入伍批准书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到报考的学院报到,逾期不到者取消复试资格。
2.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查验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生证(入学时查验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学习成绩单。
3.审查报考信息表(由研究生院统一下发给各院系,考生无需携带)、考生的身份证,进行核查。
五、调剂:
1、我校原则上不接收第一志愿报考其他招收单位的调剂生。
2、调出工作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公布后进行。
3、第一志愿报考南开大学的考生达到我校的复试分数线,并且复试合格并被确定录取,原则上不能再调剂到其他院校。
4、第一志愿报考南开大学的考生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未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考生可自 愿申请调剂到其他院校。
六、破格
学校严格掌握破格标准,合格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一般不再进行破格复试。参加复试的破格考生应是初试成绩名列前茅或在科研创新方 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破格原则为破单科不破总分,不允许双破单科,学校采取总量控制,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学院确需破格复试的, 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破格的要求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批破格复试名单。
七、录取成绩计算 复试权重 30% 录取成绩计算公式:
复试权重为 30%,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不含 60 分),确定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不再进行录取成绩的加权计算。 通过计算录取成绩正好处在某专业录取名额边缘的录取成绩并列的考生,按照录取名额录取初试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初试成绩也出现
并列的情况,则并列的几名考生均不录取。例如:某专业录取名额为 5 名,通过计算,录取成绩排名第 5 名的共有两名同学,则录取初试成 绩较高的同学,如果这两名同学初试成绩相同,由于名额无法追加,则两名同学均不予录取。
八、复试时间
流程 |
时间 |
地点 |
资格审查 |
3 月 12 日上午 9:30 开始 |
南 开 大 学 津 南 校 区 法 学 院 大 楼 302 室交费、309 室资格审查 |
笔试 |
3 月 13 日上午 9:30 开始,请 提前 20 分钟进入考场,携带 准考证,身份证 |
南开大学津南校区法学院大楼 103 室、104 室、203 室、204 室、 455 室 |
面试 |
3 月 14 日上午 9:00 开始,请 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
南 开 大 学 津 南 校 区 法 学 院 大 楼 327 室、328 室、329 室、330 室、 331 室、332 室、333 室 |
九、教育部照顾或加分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 等项 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 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 优先录取。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 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的考生,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 15 分。
(4)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初试总分分数线在所报考学院(专 业)复试分数线基础上降 10 分。
十、公示 复试结束后,学院网站公示复试结果和考生是否拟录取,公示期十个工作日。 十一、档案与派遣
学生被拟录取后,人事档案是否调入南开大学由学生自行决定,人事档案如果不调入南开大学,不影响录取,但将会影响享受部分奖助 政策,具体请参看《南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南开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办法》(以上文件请到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硕士- 奖助体系栏目查询,网址:http://yzb.nankai.edu.cn)。除了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学生干部 2+2 保研、国防生等特殊类别外录取的全日制 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均可以派遣,与人事档案是否转入无关。对于全体被拟录取的学生都需要向其所在单位函调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 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十二、体检
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由学校医院组织。体检不合格者,按南开大学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复试监督信息:
举报电子信箱:nkuyzb@foxmail.com 电话号码:022-23502121 研招办 地址:南开大学办公楼 205
法学院
2018 年 3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