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院 2018 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办法 遵照学校研究生入学考试相关文件的要求,我院本着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
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发挥复试综合考察的作用,选拔有培养 前途、有研究潜能、有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的健全人格的考生。为做好 2018 年 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和招生服务,提高招生质量、维护公平公正, 特制定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实施办法。
一、复试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
纪守法,符合我校及学院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的考生。 2、综合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强对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成绩、科研
活动以及工作业绩的考察,将其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 3、原则上实行差额复试。
4、拟录取的考生除推荐免试生外均须参加本次复试,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 及格不予录取。
5、待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公布后, 凡是没有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 生,复试无效,不予录取。
二、复试网上确认
达到我院各专业分数线要求的同学,请按照学校规定于 3 月 6 日 15:00 至 3
月 8 日中午 12:00 登陆南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复试网上确认,确认完毕方可 参加医学院复试报名。
三、复试报到(我院复试均在八里台校区医学院进行)
(一)复试缴费:
缴纳复试费 90 元,请考生自备零钱,不缴费者不能复试,不予录取。
时间:2018 年 3 月 12 日上午 8:30—12:00
地点:医学院 201 室
(二)资格审核
时间:2018 年 3 月 12 日上午 8:30—12:00
地点:医学院 303 室
资格审核材料: 1、 复试交费单
2、 身份证原件
3、 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生持学生证)
4、 本科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或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学院报到,逾期不到者取消复试资格。
审查合格的考生,请每人领取一张《复试情况表》,复试时交给复试小组成 员打分用。
四、复试方式和内容 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专业外语。面试:综合素质,重点考察考生的
科研能力及创新意识。 五、复试时间及地点 1、笔试安排
(1)笔试时间:3 月 12 日中午 12:50—14:20,全院统一时间进行,上午 12:40 入场,12:50 停止入场。
(2)笔试地点:医学院 220 教室 注:一律不准携带字典、文曲星、手机等查阅工具。 2、面试安排
面试分组 |
时间安排 |
地点 |
一志愿生理学 |
3 月 12 日下午 2:40——6:10 |
八里台校区思源堂(医学院)204 |
一志愿临床医学 (科硕+专硕) |
3 月 13 日上午 8:30——6:30 |
八里台校区思源堂(医学院)204 |
一志愿口腔 (科硕+专硕) |
3 月 13 日上午 10:10——6:30 |
八里台校区思源堂(医学院)207b |
六、关于录取: 录取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复试满分为 100 分,专业外语笔试 30 分(占复试成绩 30%),面试 70 分(占 复试成绩 70%)。我院复试成绩的权重为 40%。
录取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60%(初试权重)+复试成绩×40%(复试
权重)(复试成绩、录取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不含 60 分),确定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 不予录取,不再进行录取成绩的加权计算。
通过计算录取成绩正好处在某专业录取名额边缘的录取成绩并列的考生,按 照录取名额录取初试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初试成绩也出现并列的情况,则并列 的几名考生均不录取。例如:某专业录取名额为 5 名,通过计算,录取成绩排名
第 5 名的共有两名同学,则录取初试成绩较高的同学,如果这两名同学初试成绩 相同,由于名额无法追加,则两名同学均不予录取。
七、其他说明:
1. 录取成绩和排名将及时在医学院二楼公告栏进行公示,请考生自行查看, 我院不再另行通知。请务必查看复试结果后再离校,由于不按要求操作而产生的 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2. 按照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我们将在复试后陆续开展拟录取考生的 调档等工作,请考生随时留意学校和我院的网页通知。
3. 后续调取考生档案和发放录取通知书的工作。邮寄地址和联系手机号为 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移动 电话,请务必保证个人移动电话(网报 时填写的手机号)从复试一直到入学报到期间,畅通有效。
4. 如有意变更或自取调档函或(和)录取通知书地址、电话的,请在复试 资格审核时,详细登记变更信息。
5. 复试不体检,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由学校医院组织。体检不合格 者,经研究生院批准休学,休学期满后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6. 复试合格且纳入我院拟录取名单的考生,一律不再受理向外校调剂工作。
7. 未被我院录取,但达到全国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可自愿调剂到其他院校, 具体调剂流程将于国家线确定后公布到我校研究生院网页上,敬请关注。
学校招办联系电话:022-23502121,传真:022-23501193。以上内容如有变 化,请以我校和我院最新通知为准。
温馨提示:校内宾馆联系电话:022-23508089、23501555
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