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学院 2018 年全日制硕士复试办法
一、 复试分数线
学科门类 |
学科专业 |
单科要求 |
总分 要求 |
|||
政治 |
外语 |
业务 科一 |
业务 科二 |
|||
理学(07) |
无机化学 |
50 |
50 |
85 |
85 |
320 |
分析化学 |
50 |
50 |
90 |
90 |
340 |
|
有机化学、精细化学品化学、 化学生物学 |
50 |
50 |
85 |
85 |
310 |
|
物理化学、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
50 |
50 |
80 |
80 |
310 |
|
农学(09) |
农药学 |
50 |
50 |
80 |
80 |
320 |
工程硕士(0852) |
化学工程 |
45 |
45 |
70 |
70 |
300 |
总分和单科成绩不低于以上分数线要求的各门类考生,可参加我院组织的硕 士研究生复试。未达到以上分数线要求的,一律不能参加复试。
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需在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页中进行复试确认。
二、 招生情况
我院今年招收两类硕士生:学术型硕士和工程硕士,实行差额复试。学术硕 士考生上线 73 人,拟录取 74 人,淘汰 7 人,接收调剂生 8 人;化学工程硕士考
生上线 42 人,拟录取 36 人,淘汰 6 人,各专业招生人数见随后网页通知。 达到我校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也要参加报考专业的复试,
以下复试内容同时适用于此类考生。若被录取,由学校另行分配名额,不占本院 录取总名额。
三、 复试内容
1.学术硕士:复试全面考察学生素质,综合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作 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是重要的考核内容之一, 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含笔试和面试,总分 100 分,60 分及以上为及格
分数。笔试占 30 分,面试(包括实验技能考核)占 70 分。
(1)笔试(30 分) 笔试内容:专业基础知识+专业英语
(2)面试综合(70 分)具体内容和分值如下:
a 本科学习情况(含本科学习成绩、获奖情况);化学基础知识掌握情 况、对报考专业的了解程度(15 分)
b 综合素质:举止、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等,语言表达能力、思维的敏 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15 分)
c 英语水平(含口语、听力)(10 分)
d 基本实验技能操作、综合知识应用能力(30 分)
2.工程硕士:复试全面考察学生素质,综合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作 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是重要的考核内容之一, 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含笔试和面试,总分 100 分,60 分及以上为及格 分数。笔试占 30 分,面试占 70 分。
(1)笔试(30 分) 笔试内容:化学专业基础知识+专业英语
(2)面试(70 分)具体内容和分值如下:
a 本科学习情况(含本科学习成绩、获奖情况);化学基础知识掌握情 况、对报考专业的了解程度(15 分)
b 综合素质:举止、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等,语言表达能力、思维的敏 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15 分)
c 英语水平(含口语、听力)(10 分)
d 化学基本实验知识、综合知识应用能力(30 分)
四、 录取
(一)录取成绩计算方法和录取方式
1.录取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初试成绩占 50%,复试成绩 占 50%。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确定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也不再进行录取成绩的加权计算。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笔试+面试)×50%
2.所有考生按照各专业录取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接收调剂生 的专业,第一志愿报考考生和调剂生分别按录取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3.录取成绩排名在各专业拟录取名额之内的考生为拟录取考生,最终录取名 单以学校审批通过为准,约 5 月发调档函,6 月发录取通知书。
五、 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在 3 月 12-14 日,各专业具体复试安排见随后网页通知。
2.缴纳复试费 90 元,请考生自备零钱,不缴费者不能复试,不予录取。
时间:3 月 12 日上午 8 点开始; 地点:化学楼中楼二楼财务室(212 室和 213 室)。
3. 资格审查
时间:3 月 12 日上午 8 点开始; 地点:化学楼中楼四楼研究生办公室(413 室和 414 室)。
413 室:无机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有机化学、 调剂生
414 室:化学工程 资格审查内容:
考生凭缴费收据、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生持学生证)、本科学 习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或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在规定的时间报到, 逾期不到者取消复试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请每人领取一张《复试情况表》, 复试时交给复试小组成员打分用,调剂 生需提交一份本人签字的《调剂申请表》。
特别提示:
1. 学生被拟录取后,人事档案是否调入南开大学由学生自行决定,人事档案 如果不调入南开大学,不影响录取,但将会影响享受部分奖助政策,具体请参看
《南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南开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办法》(以 上文件请 到南 开大 学研究 生招生 网硕 士 - 奖 助体系 栏目查 询,网 址: http://yzb.nankai.edu.cn)。工程硕士按比例等级享受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 见我院网页通知的《化学学院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
2. 化学学院的工程硕士学制三年,不可转攻博,可按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
3. 对于全体被拟录取的学生都需要向其所在单位函调本人现实表现等材
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 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六、 其他说明
1. 录取成绩和排名将及时在化学楼中楼 413 室外公告栏进行公示,请考生 自行查看,我院不再另行通知。请务必查看复试结果后再离校,由于不 按要求操作而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2. 按照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我们将在复试后陆续开展拟录取考生的 调档等工作,请考生随时留意我校和我院的网页通知。
3. 为做好后续调取考生档案和发放录取通知书的工作,结合以往经验,我 院将用顺丰快递到付方式将调档函和录取通知书邮寄给考生,考生收到 快件后,需支付快递费用。特此征求各位考生意见,如不同意顺丰支付 者请在 3 月 12 日资格审核时进行登记,过期不反馈的将视为同意,对于 不选用顺丰到付方式的,将通过调档函平信、录取通知书挂号信的方式 邮寄。邮寄地址和联系手机号为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移动 电话,请务必保证个人移动电话(网报时填写的手机号)从复试一直到 入学报到期间,畅通有效。
4. 如有意变更或自取调档函或(和)录取通知书地址、电话的,请在复试 资格审核时,详细登记变更信息。
5. 复试不体检,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由学校医院组织。体检不合格 者,经研究生院批准休学,休学期满后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6. 复试合格且纳入我院拟录取名单的考生,一律不再受理向外校调剂工作。
7. 未被我院录取,但达到全国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可自愿调剂到其他院校, 具体调剂流程将于国家线确定后公布到我校研究生院网页上,敬请关注。 学校招办联系电话:022-2350.2121,传真:022-2350.1193。
以上内容如有变化,请以我校和我院最新通知为准。
温馨提示:校内宾馆联系电话:022-23508089、23501555
化学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8 年 3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