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10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复试实施细则
按照教育部和我校有关文件要求,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加强招生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选拔有研究潜能、有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考生,特制定本院硕士研究生考试复试实施细则。
一、招生人数确定
我院在复试前,公布学院计划招生人数和各专业计划招生人数。各专业计划招生人数由各学科负责人根据本学科发展需要确定,报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
二、复试工作
(一)复试组织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成立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对学院的复试过程和录取结果负有解释和处理权。按照学科专业进行复试,复试小组一般由5名副教授职称以上的教师组成。
(二)复试内容
1、复试分笔试和面试,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复试笔试为30分,占复试成绩30%,面试为70分(含外语口语、听力10分),占复试成绩70%。
2、笔试内容见下表:
报考专业 笔试内容
环境科学 环境科学专业外语阅读、翻译能力的测试可以带词典
环境工程 环境工程专业外语阅读、翻译能力的测试可以带词典
环境管理与经济 环境管理与经济专业外语阅读、翻译能力的测试可以带词典
安全技术及工程 安全技术及工程专业外语阅读、翻译能力的测试可以带词典
笔试考试由学院统一组织,严格保密管理,要求两名专人负责,试题放入保险柜。笔试时间不少于1.5小时,考试结束应及时组织阅卷,计算出笔试成绩。
3、面试主要设定参考指标:
① 本科学习情况(含本科学习成绩、获奖、社会实践情况)
② 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对报考专业的了解程度
③ 综合知识应用能力(实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④ 外语能力(听力、口语)
⑤ 语言表达能力、思维的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
⑥ 思想品德状况、个人素养、心理素质以及人生观、世界观等综合素质。。
4、成绩计算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复试成绩、录取成绩均保留小数点两位)
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确定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不再进行录取成绩的加权计算。
考生录取成绩按各专业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三、复试程序
(一)复试网上确认
达到我校及学院复试分数线的考生须在网上确认。
(二)复试报到
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持学生证)、报考类别是定向、委培的考生还需携带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证明(要求有人事部门公章)在规定的时间到报考的学院报到,逾期不到者取消复试资格。
因评定奖学金需要,考生在报到时要确认是否全日制脱产学习。考生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可参评奖学金。
参加复试考生须缴纳复试报名费。
(三)资格审查
1.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查验本科毕业生的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生证(入学时查验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原件)。
2.审查报考信息表(由研究生院统一下发给各院系,考生无需携带)、考生的身份证。
四、调剂
本学院内允许学术型学位向专业学位调剂,满足我院调剂条件的考生自愿申请并填写《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申请表》,并由本人签字确认,否则取消调剂资格。
原则上学术型硕士和专业硕士复试工作同时进行。
五、导师选择
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导师和学生可以进行双向选择。在发放录取通知的同时发放《考生申报导师申请表》,双方签字确认后在入学报到一周内交教学办公室。如果要更改导师,需提出书面申请,经主管院长签字后方可改选其他导师。
南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