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化学学院硕士复试办法
一、复试科目:笔试、面试(包括实验技能考核)其中笔试30分,面试70分
1.笔试(30分)
笔试内容:专业基础知识+专业英语 (按二级学科命题)
2.面试综合(70分)具体内容和分值如下:
(1)本科学习情况(含本科学习成绩、获奖情况);化学基础知识掌握情况、对报考专业的了解程度(20分)
(2)综合素质:举止、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等,语言表达能力、思维的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10分)
(3)英语水平(含口语、听力)(10分)
(4)基本实验技能操作、综合知识应用能力(30分)
二、录取成绩的计算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笔试+面试)×30%
按照各专业录取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三、复试时间
3月29-30日
各专业复试详细安排,请随时关注化学学院网页。
化学学院
201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