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科学学院200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实施办法
学院按照《南开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实施意见》要求,加强复试的规范化和制度化,采取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选拔有研究潜能、有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考生。
一、复试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符合学院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的考生。
2、根据考生报考志愿,原则上按考生报考的学科专业进行复试。
3、综合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强对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成绩、科研活动以及工作业绩的考察,将其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
4、实行差额复试。
5、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及格不予录取。
二、复试工作原则
全面考察,在对考生德智体和心理素质考察基础上,着重对专业素质的考核;注重科学选拔,采取多种方式,考察内容全面;进行客观评价,成绩量化;坚持公平公正,政策透明,信息通畅,程序清晰,结果公开;以考生为本,热情为考生服务。
三、复试组织
研究生录取工作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负责制定本学院的研究生复试原则及规定、对复试进行组织管理。学院按照学科专业组成复试小组进行研究生的复试,复试小组一般由5名副教授职称以上的教师组成。
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王永进
副组长:郭军义
成员:刘艳霞、金应烈、郭振远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的复试过程和录取结果负有解释和处理权。
四、复试内容
(一)专业素质
重点考察考生的科研能力及创新意识。
1、笔试:专业知识。
2、面试:外语能力和专业素质。
3、复试要求笔试和口试相结合。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复试笔试为30分,占复试成绩30%,面试为70分(含外语口语、听力10分),占复试成绩70%。
(二)综合素质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人事档案审查);
2、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3、人文素养;
4、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三)主要设定以下参考指标
① 本科学习情况(含本科学习成绩、获奖、社会实践情况)
② 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对报考专业的了解程度
③ 综合知识应用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④ 外语能力(听力、口语)
⑤ 语言表达能力、思维的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
⑥ 综合素质:举止,协作性和心理健康
五、复试程序
(一)复试报到
考生凭复试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持学生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已经取得学位证书的还要求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类别是定向、委培的考生还需携带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证明(要求有人事部门公章)在规定的时间到报考的学院报到,逾期不到者取消复试资格。应届生的学生证复印件、往届生的毕业证复印件、已经取得学位证考生的学位证复印件留存在院里备查。请携带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或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二)资格审查
1.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查验本科毕业生的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生证(入学时验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原件)。
2.审查报考信息表(由研究生院统一下发给各院系,考生无需携带)、考生的身份证。
(三)复试
复试包括笔试(100分钟)和面试(20分钟)。
六、录取计算公式说明
录取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确定,计算公式如下: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不再进行录取成绩的加权计算。
七、时间安排
学院复试时间为3月29日上午8:15开始,在数学楼132教室。
数学科学学院
2008年3月19日
学院按照《南开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实施意见》要求,加强复试的规范化和制度化,采取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选拔有研究潜能、有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考生。
一、复试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符合学院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的考生。
2、根据考生报考志愿,原则上按考生报考的学科专业进行复试。
3、综合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强对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成绩、科研活动以及工作业绩的考察,将其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
4、实行差额复试。
5、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及格不予录取。
二、复试工作原则
全面考察,在对考生德智体和心理素质考察基础上,着重对专业素质的考核;注重科学选拔,采取多种方式,考察内容全面;进行客观评价,成绩量化;坚持公平公正,政策透明,信息通畅,程序清晰,结果公开;以考生为本,热情为考生服务。
三、复试组织
研究生录取工作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负责制定本学院的研究生复试原则及规定、对复试进行组织管理。学院按照学科专业组成复试小组进行研究生的复试,复试小组一般由5名副教授职称以上的教师组成。
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王永进
副组长:郭军义
成员:刘艳霞、金应烈、郭振远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的复试过程和录取结果负有解释和处理权。
四、复试内容
(一)专业素质
重点考察考生的科研能力及创新意识。
1、笔试:专业知识。
2、面试:外语能力和专业素质。
3、复试要求笔试和口试相结合。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复试笔试为30分,占复试成绩30%,面试为70分(含外语口语、听力10分),占复试成绩70%。
(二)综合素质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人事档案审查);
2、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3、人文素养;
4、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三)主要设定以下参考指标
① 本科学习情况(含本科学习成绩、获奖、社会实践情况)
② 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对报考专业的了解程度
③ 综合知识应用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④ 外语能力(听力、口语)
⑤ 语言表达能力、思维的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
⑥ 综合素质:举止,协作性和心理健康
五、复试程序
(一)复试报到
考生凭复试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持学生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已经取得学位证书的还要求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类别是定向、委培的考生还需携带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证明(要求有人事部门公章)在规定的时间到报考的学院报到,逾期不到者取消复试资格。应届生的学生证复印件、往届生的毕业证复印件、已经取得学位证考生的学位证复印件留存在院里备查。请携带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或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二)资格审查
1.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查验本科毕业生的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生证(入学时验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原件)。
2.审查报考信息表(由研究生院统一下发给各院系,考生无需携带)、考生的身份证。
(三)复试
复试包括笔试(100分钟)和面试(20分钟)。
六、录取计算公式说明
录取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确定,计算公式如下: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不再进行录取成绩的加权计算。
七、时间安排
学院复试时间为3月29日上午8:15开始,在数学楼132教室。
数学科学学院
200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