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复试通知书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同志:
现通知你于规定复试时间持本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生持学生证)及一份 A4 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一份 A4 复印件(没有学位证书的可以不交)、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或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公章)、报考类别是定向或委培的考生还需携带本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证明(要求有人事部门公章),到我校 法学院 参加复试,逾期不到者取消复试资格。
复试报到时缴纳复试报名费 60 元。
复试报到时间: 2008 年 3 月 28 日上午 8 : 30 — 11 : 00
地点: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主楼 325 室)
复试笔试时间: 2008 年 3 月 29 日上午 8 : 30 — 10 : 00
地点:主楼 340 室
复试面试时间: 2008 年 3 月 29 日下午 2 : 00 开始
地点:法学院各办公室
复试不体检,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由学校医院组织。体检不合格者,经研究生院批准休学,休学期满后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附:法学院 2008 年法学硕士研究生复试须知,如需要请填写回执。
南开大法学院
2008 年 3 月 20 日
南开大学法学院 2008 年法学硕士研究生复试须知
一、复试相关说明
1 .复试方式
笔试和面试。总分 100 分,其中笔试 30 分,面试 70 分。
2 .复试内容
( 1 )笔试:法学本专业的前沿问题,测试时间 90 分钟。
( 2 )面试:法学本专业知识和个人综合素质,英语(听力和口语)。
3 .复试的权重:复试成绩占录取成绩的 30% 。
二、录取分数计算方法
录取成绩 = (初试成绩÷ 5 )× 70% + 复试成绩× 30%
三、各专业录取名额
专业 | 录取人数 | 上线人数 | 备注 |
法学理论 | 4 | 1 | |
法律史 | 4 | 4 |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 5 | 5 | |
刑法学 | 2 | 0 | |
民商法学 | 7 | 12 | |
诉讼法学 | 4 | 4 | |
经济法学 | 4 | 7 |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 5 | 0 | |
国际法学 | 12 | 14 | |
合计 | 47 | 47 |
四、其它说明
1 .考生按报考专业参加复试(笔试、面试)。
2 .在报考专业名额已满情况下,考生可申请调剂到院内其它专业。
3 .接受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将申请调剂回执交回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4 .按照考生录取分数(初试 + 复试)和个人志愿由学院统一调剂专业。
南开大学法学院
2008 年 3 月 20 日
……………………………………………… 申请调剂回执 …………………………………………………
考生姓名 | 考生编号 | ||
原报考专业 | 是否服从调剂 | ||
专业调剂志愿 | ① ② ③ ④ 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