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线300分
一、南开大学确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为:总分不低于260分并且政治、外语分别不低于30分、两们业务课分别不低于50分。
二、我校原则上不接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调剂生。
三、根据复试分数要求、南开大学名额以及考生报考类别为“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确定复试名单如下:
姓名 | 考号 | 系所 | 总分 | 户口所在省市 |
刘霞飞 | **1158 | 文学院 | 308 | 北京市 |
丁建平 | **8725 | 经济学院 | 310 | 甘肃省 |
兰世保 | **7447 | 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 | 278 | 广西区 |
竺晶晶 | **7501 | 经济学院 | 284 | 广西区 |
赵瑞昕 | **8807 | 文学院 | 358 | 河北省 |
洪波 | **8855 | 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 | 346 | 河北省 |
马琳艺 | **7839 | 经济学院 | 286 | 四川省 |
杨洋 | **8828 | 法学院 | 338 | 天津市 |
成林 | **8051 | 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 | 270 | 云南省 |
李美云 | **8050 | 法学院 | 347 | 云南省 |
彭辉 | **7532 | 哲学系 | 299 | 重庆市 |
粟国康 | **7650 | 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 | 331 | 重庆市 |
请以上考生按照特别说明中的要求到我校相关院、系(所)参加复试,复试时间请向报考院系研究生办询问,逾期不到者取消复试资格。
四、特别说明:
1、以下这些材料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缺少其中任何一项即取消复试资格。材料如下:
(1)加盖民族教育处或高教处公章的《报考200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考生登记表》(特别重要)。
(2)身份证原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持学生证)及复印件。
(4)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或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在职人员需携带本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要求有人事部门公章)。
2、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必须是在报考时报考类别为“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不允许后期更改报考类别或补开证明。
3、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录取类别都必须是计划内定向,必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签订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毕业生)与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毕业后全部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4、复试成绩不满60分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