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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国民航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2016-02-11

为确保在职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在复试录取工作中,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精神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养、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组织管理

1.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组织开展复试各项工作,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

2. 各招生学院成立招生复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一般由3-5人组成,负责制订本单位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根据复试结果及招生计划,提出拟录取名单。

3.各招生学院按领域成立复试工作小组,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学院招生复试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笔试、面试等考核。

4.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笔试、面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5.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6.各招生学院按要求安排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复试的联系工作。

三、复试准备工作

1.制订并公布各领域复试方案

各招生学院应在本方案要求的内容下,制定各学科具体复试方案。复试方案应包括复试程序、方式与要求(含复试的时间、地点、内容的组织等)以及其他注意事项等内容。复试方案确定后,应至迟在复试前1周提交到研究生专业硕士管理办公室,并由考生所在学院将复试方案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2.复试试题

复试试题包括笔试、面试考核试题。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系机密材料,须按规定做好保密工作。

3.确定参加复试资格条件与考生名单

各招生学院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或考号,对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由各相关学院根据考生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通知考生。

4.进一步确认考生资格

考生须登录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下载并打印《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一式2份,均需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并携带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的原件和其复印件(A4纸)各1份,各工程领域复试工作小组必须对考生提交的学位证书原件和毕业证书原件进行数码照片采集(数码采集照需含有---考生证书上的照片、毕业时间、毕业证书编号和学位证书编号)。

四、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

1. 报考条件符合《中国民航大学201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简章》要求。

2. GCT单科成绩要高于20分(>20);总分不低于172分(≥172)。

3. 录取无学位考生不能超过录取人数的8%。

五、复试主要方式和内容

1.笔试

专业课笔试主要考察考生对本工程领域基本原理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内容应涵盖报考的工程领域所对应的本科主干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

笔试分专业课1和专业课2来考核,两门课均为闭卷考试,每门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分,每门专业课考试时间为90分钟

2.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对所报考工程领域学科的了解程度,以及考生的外语能力、科研工作的能力和实践能力。

面试(满分100分)主要为口试。内容主要包括:1)考生的工程背景和日常工作内容;2)与报考工程领域相关的学科基础知识及技能的掌握情况;3)科研能力、科研成果;4)外语口语及专业英语情况;5)对本工程领域最新发展动态的了解;6)综合分析与语言表达能力。

面试具体要求:

(1)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3-5人;

(3)每个复试小组还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

(4)同一领域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

六、复试成绩的使用

1.复试成绩为复试成绩为笔试专业课1、专业课2、面试三成绩总和。笔试每门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的30%,初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的70%。

3.复试和初始成绩的统计公式:

总成绩=(初试成绩/4)×0.7+(复试成绩/3)×0.3

4.复试结束后,如无学位考生录取比例超过8%,按总成绩高低进行淘汰,直至比例不超8%。

七、复试方案的实施

各招生学院应根据本方案的要求,制定分专业的复试方案,报研究生专业学位管理办公室备案,并对外公布。

八、复试时间及提交材料说明

因为今年国家GCT成绩下达时间早,故按照国家文件要求,录取时间到201532日结束。因此,各有关单位须在2015220日完成全部复试工作,并将资格审查表一份,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无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交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按顺序装订,和证书原件数码照片采集包、复试成绩单按照国家要求和学校规定,送达研究生部专业硕士管理办公室。

注意:

1.各学院复试结束后,复试成绩须在学院网站上公示一周。

2.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部网站公布一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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