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校执行教育部统一制订的复试基本分数线。各院系根据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的情况确定复试名单,能否进入复试还须达到各院系按差额复试的比例所规定的各项单科成绩和总成绩。复试基本分数线如下:
考试科目 学科门类 | 外语 | 政治 | 数学 | 专业课 | 总分 |
理学 | 47 | 47 | 71 | 71 | 300 |
工学 | 44 | 44 | 66 | 66 | 300 |
管理学 | 54 | 54 | 81 | 81 | 330 |
经济学 | 54 | 54 | 81 | 81 | 335 |
照顾学科(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安全技术及工程 | 39 | 39 | 59 | 59 | 285 |
2、研究生招生复试于2008年4月上旬、中旬期间进行。我校对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由各院系根据考生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通知考生,不寄发复试通知书;
3、复试重点考核考生的思想品德、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包括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外语水平、创新意识及实践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动手能力和人文素质、健康状况等。
4、实行差额复试。具体比例由各学院(系)根据本单位学科、专业的特点和生源状况确定。复试比例一般控制在120%~130%。
5、在复试阶段将进行外语听力考试。
6、检查考生提交的可以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各种背景材料,包括本科期间成绩单(非应届生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章)、个人陈述、科研成果等。
7、复试考生须提交调剂申请表(登录中国民航大学研究生部网页打印)、最后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影印件(仅限往届生)或学生证。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供国家英语四级成绩证书原件及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一篇以上,与所参加复试学科专业相关)。
资格复审的其它内容是:
1)须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以上;
3)没有违法违纪,未受过任何处分,品行没有不良记录;考生提交《研究生拟录取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调查表》。
二、复试办法
复试由笔试、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三部分组成。
1、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主要为专业课测试。
专业测试主要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内容应涵盖所在学科对应的本科主干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具体涉及科目及范围由各学科专业确定,时间2小时左右。笔试的考试时间和考场由各学院统一安排,。
2、面试
面试(满分200分)主要为口试,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与能力、外语水平为主。面试内容主要包括:1)综合分析与语言表达能力;2)大学学习情况及学习成绩;3)专业课以外其他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4)科研能力与水平、科研成果;5)外语口语及专业应用情况;6)特长与兴趣;7)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要求考生提供相关内容的证明材料。
3、实践能力考核,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对每一考生的面试时间应不少于20分钟。面试由各学院负责组织。
4、补充规定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加试两科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要求掌握,每科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