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为了加强和规范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提高招生工作质量,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的原则;坚持选拔具有培养潜力研究生的原则。
二、复试组织
1.学校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2.各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招生工作的实施,并按照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负责对考生进行全面复试考核。各学院据此办法制定相应的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3.复试前各学院应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以及参加复试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
4.各学院应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研究生导师参加复试工作;复试前对所有参加复试的成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在复试工作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规范其工作行为;复试小组成员应不少于5人。
三、招生计划及复试分数线
1.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及我校各学科(专业)实际情况确定各学科(专业)的招生计划。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门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攻读硕士研究生,专项专用,不得挪用。
3.按教育部划定的A类地区分数线执行(不含会计专业学位硕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会计专业学位硕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复试分数线由我校自主划定。
四、复试要求、内容及程序
1.加强复试各环节考核,选拔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对弄虚作假、考试违规或作弊的考生,一经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严肃处理。
2.复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设备各单位自备)。
3.复试时间:于3月21日起各学院即可开展复试工作。具体复试时间由各学院自定;生源不足的学院可安排多批次调剂复试。
4.各学科(专业)原则上采取差额复试方式,差额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5.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综合素质和外语等。复试中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查。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作为复试工作的专项环节,强化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要求。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复试形式为笔试、实践(实验)和面试三种。笔试试题应严格保密,各学院主管研究生的领导需与命题小组成员签订保密协议书。实践(实验)能力主要考核实践和实验操作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主要为综合素质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各学院可根据各学科(专业)特点选择相应的复试方式,或适当增加其它复试方式。
7.复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包括笔试、实践(实验)和面试成绩等,各部分所占比重由各学院根据各学科(专业)特点自行确定。
8.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中加试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课程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考试时间为每门3小时,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9.对初试成绩略低于“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破格复试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破格的分数原则上以5分为宜,且总分与单科不得同时破格。拟申请破格复试的考生由本人于2018年3月26日16:00前向报考学科、专业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逾期不予受理)。经报考导师审核签署意见、学院破格复试审核小组审核,提出拟破格复试考生名单,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报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在学校网站上对拟同意破格复试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参加复试。
10.各学院应及时公示复试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审核。复试工作结束后,由研究生院公示拟录取名单,并上报上级部门审核批准。
五、录取工作
1.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人才。
2.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总成绩按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和复试成绩加权确定,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范围为30%~50%,具体比例由各学院根据各学科(专业)特点确定。
六、咨询及申诉部门
咨询部门:研究生院 029-85583845
yanzhaoban@xust.edu.cn。
申诉部门:监察处 029-83856341
jiwei@xust.edu.cn。
研究生院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