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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4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办法

西安科技大学 /2014-08-26

 为进一步规范硕士生复试工作,确保复试工作的有效性和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提高硕士生招生工作质量和新生入学质量。依据教育部、陕西省、西安科技大学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 复试工作原则

1. 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2. 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3. 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量化,综合素质考核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4. 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 复试时间及地点

1. 4月2日(周三)16:00前报到,体检

2. 4月2日(周三)18:00~21:00专业笔试

3. 4月3日(周四)全天面试

4. 4月4日(周五)公布复试结果,选择导师、现场确认、签订协议

地点:

报到地点在西安科技大学雁塔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体检地点在校医院

笔试地点在西安科技大学雁塔校区1号教学楼601室;

面试地点在西安科技大学雁塔校区4号教学楼材料学院206、207、218室。

三、 复试形式:

(一)主要内容

为提高复试工作有效性,并根据我院的学科特点,确定复试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1.专业素质和能力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专业课笔试;

(3)专业面试(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精神和身心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二)主要方式

1.专业课笔试

(1)专业课笔试原则上按照专业知识综合考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涵盖金属、无机和高分子三大类材料的基础知识内容,考生可以在一定范围内选择规定数目的题目进行回答。

参考书:

书名

编者

出版社

材料科学基础

石德珂

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

材料科学概论

杜双明、王晓刚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

材料分析测试方法

周玉

哈尔滨工业大学出版社

 

(2)考试形式为闭卷,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2.专业面试

(1)按照考生本科所学专业及报考类别分成3组,进行分组复试。

(2)各专业组由至少5名相关研究方向具有副教授职称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组成面试考核小组对考生进行面试,每组设组长1名。

(3)面试主要采取问答形式。主要考核考生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综合运用能力和创新能力等,并对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成绩、科研活动以及工作业绩进行考察。考试时间30分钟左右。

(4)面试过程中,每组秘书要进行书面记录。每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考核小组简短讨论后,每位主考教师当场独立评定分数。计分原则是考生的初评分为所有主考教师给定成绩的平均分。为保证各组评分的可比性,各组评分采用统一的量化标准。

(5)各专业组面试结束后,由组长组织主考教师对全组考生初评分情况进行复核,对多数主考教师有异议的考生,由全体主考教师对照书面记录和比较全组考生情况进行充分讨论达成一致意见后重新独立评分,按计分原则得出考生的最终专业面试成绩。

(三)同等学历加试

对同等学力考生,应加强对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其中加试的闭卷笔试科目为《工程材料》和《材料分析测试方法》2门,由我院自行组织命题,难易程度按大学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每门科目考试时间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及参考书如下表:

加试科目

参考书及编者

出版社

工程材料

《工程材料》朱张校、姚可夫主编

清华大学出版社

材料分析测试方法

《材料分析测试技术》周玉编著

哈尔滨工业大学出版社

三、复试成绩的确定及录取:

1.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环节考核成绩之和。

2. 考生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100分)×65%+专业面试成绩(满分100分)×35%

3. 考生的初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后的成绩和复试成绩各按50%的权重相加,得出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依据考生综合分数从高至低确定拟录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名单,并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核。

4.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两门专业笔试课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任一门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6. 导师确定原则:博导:5人;教授:4人;副教授:3人。个别第二志愿考生由学科带头人负责协调。

四、其他

1. 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规程、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将及时通过我校研究生院及我院网站及张榜等多种方式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2. 实行复议制度。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持有异议的,需于拟录取名单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经同意后予以复核,并于4个工作日内给予考生书面答复。

3. 本复试规程报西安科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备案。

4. 本规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5. 如上级部门关于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有新的政策,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执行。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4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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