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工程大学简介
西安工程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纺织服装为特色,工、理、文、管、经、法、教等多学科、多层次发展,综合实力较强的综合性大学。学校位于世界闻名的历史文化古都——西安,其前身为1912年创办的北京高等工业专门学校机织科,迄今已有90余年历史。现有专任教师970余人,其中教授、副教授和其他高级职称人员400余人(含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具有研究生学历的500余人);在校本科学生16000余人, 15个学院、3个教学部,拥有西安金花、临潼两个校区(研究生全部在金花校区生活、学习、工作)。拥有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推荐权。
学校1959年开始招收研究生,研究生教育历史悠久。是国务院首批批准的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及计划单列联合培养博士生单位。经过多年的发展,特别是在“十五”期间,学校研究生教育取得了一定的进步,基本形成了以工为主,纺织服装为特色,工学、法学、文学、理学、管理学等多学科、多层次发展的学科体系和人才培养体系。现有计划单列联合培养博士点1个,全日制硕士学位授权点25个;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非全日制)培养类别2个,其中工程硕士培养及授权领域7个,高校教师培养及授权专业6个;中外联合办学硕士点1个;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点9个。各类在校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1500余人。
学校十分重视研究生导师队伍的建设。现拥有一支以全国著名的纺织材料专家、我校教授姚穆院士为领军人物的实力雄厚的导师队伍。现有博士生导师18人,硕士生导师250余人。导师在科研成果上先后获得了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二等奖4项等多项引人瞩目的成就,在科研上积极创新,教学上严谨扎实,研究生培养上细致认真,发表了许多高水平的科研论文。
学校十分重视研究生教育培养基地的建设。拥有以解放军总后军需装备研究所、山东如意、广东溢达、深圳理士奥、新疆天山等为龙头的一批国内外知名企业的产学研结合体,提供了研究生培养的坚实基地。一批有建树的企业家和技术骨干受聘为我校研究生导师和客座教授,成为研究生培养的一支重要力量。
学校十分重视研究生教育的科研条件,每年都投入一定经费进行研究生工作室的建设。拥有设备先进、仪器一流的院士基地,拥有省级重点学科6个,省级重点实验室与工程技术研究中心7个,这些条件为研究生的培养,保证质量,出好成绩提供了的坚实的基础。
学校十分重视研究生科技创新能力的培养。设立了研究生创新基金,实施了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的评选,进行了在校研究生进行科研成果的奖励,开展了“以科技创新为主题,以科教服务为中心”的社会实践活动,现在建有绍兴、厦门、东莞、惠州等研究生创新活动基地。学生多次在全国“挑战杯”等科技创新活动中获得可喜的成绩。
学校十分重视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围绕研究生素质的提高和“高目标、高起点、高要求”的培养方针,坚持实行“教学和科研并重”的原则,实施了研究生论文的双盲评审和中期检查、中期考核筛选等过程管理,重视学位授予质量。迄今为止,先后与国际国内著名大学,如香港理工大学、美国、德国、英国等大学合作开展了研究生培养,互派留学研究生的工作。研究生的成果获得我校成功举办的多次国际性学术会议(如中国国际毛纺织会议)上的好评。
学校十分重视研究生的就业工作,就业形势良好,就业率一直在95%以上。我校建立了毕业生档案和就业企业档案,为国家输送了许多优秀研究生毕业生,涌现出了美国、澳洲等大学的终身教授、国内知名的企业家、将军等一大批成功人士,他们正活跃在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高新企业,已成为社会的中坚力量,为国家发展和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
目前,在校党委的领导下,研究生部正以“发展办学规模,提高培养质量,注重科技创新,科学规范管理”为总的工作指导思想,坚持“以培养质量为核心,以科技创新为灵魂”的培养理念,为实现西安工程大学研究生教育“十一五”规划的而努力奋斗!
长风破浪,宏图大展。值此之际,衷心祝愿广大考生取得优异成绩,热忱欢迎广大青年才俊来西安工程大学进行研究生的学习深造,攀登科学技术高峰,成为国家栋梁之才。
西安工程大学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招收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掌握本门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或独立担负管理或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学习年限
全日制硕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2.5年。经导师同意,研究生部批准备案,在职人员可申请延期毕业。各类硕士生学习年限不超过3年。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往届本科毕业生(获得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合法有效本科毕业证书);
②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硕士生;
③ 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a.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且满两年(至2010年9月1日);
b.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3、同等学力报考者不能跨专业报考,且报名(现场确认)、考试需选择西安工程大学考点(考点代码:6117),不得在外省市考点报考;
4、我校欢迎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免试攻读我校2010年硕士研究生。考生需获得就读高校推荐免试资格,并通过就读高校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及我校于2009年10月举行的接收测试(测试内容报考外国语听力测试、专业课测试、综合面试<含外国语口语>)。
获得推免资格,且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仍需要完成全部报名程序(含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等),交纳相应报名费。
5、军校学历考生(地方生)需提交省级招生主管部门高考录检表(需加盖有省级主管部门招生专用章)复印件,校验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应届生如被录取,需在入学报到时校验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否则不予接收。
6、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报名办法
2010年硕士研究生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按教育部统一规定的时间(一般在每年10月)、网址和要求进行(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公网>或http://yz.chsi.cn<教育网>公告)。
2、现场确认网报信息: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每年的11月上、中旬),到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设置的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网报信息、拍照、交报名费等手续(具体见网上通知)。
3、报考我校设计艺术学专业(专业代码:050404,含工业设计、平面、装璜、环艺等方向,执行艺术学复试分数线)及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专业代码:030505)“美学心理研究”、“艺术设计理论与实践”方向(执行法学复试分数线)网上报名考点必须选我校——西安工程大学(考点代码:6117),并在规定时间到西安工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理现场确认网报信息、拍照、交报名费等手续,并在西安工程大学参加考试。
4、教育部将在网上报名结束后对全部考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编号予以核查,对应届本科毕业生学籍进行审查,并反馈招生单位。如考生在报名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而取得报考录取资格的,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均取消其资格,并采取通知所在单位(就读院校)等形式予以公告。对伪造证件等违法行为,保留进一步处理权利。
5、所有考生需填写完整联系方式,包括:本人固定电话、本人移动电话、亲属联系电话等;完整的通讯地址(含省、市(县)、单位、邮箱号等)、邮政编码。以上联系方式、通讯地址有效性需至少持续到2010年7月,以便邮寄邮寄准考证、成绩单、录取通知书等。因考生联系方式不全、变更或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招生类别和缴纳培养费标准
1、我校面向全国招收非定向硕士生(公费生)、委托(定向)培养硕士生和自筹经费硕士生(自费生)。以上三类考生都要符合国家教育部和我校当年的报考、录取要求,三类考生都属国家下达我校的2010年招生计划内招生。
2、委托(定向)培养硕士生、自筹经费硕士生缴纳培养费标准:设计艺术学学科18000元/2.5年,其他学科12000元/2.5年。
交费时间:2010年9月报到注册前交纳。具体交纳方式以《新生入学须知》为准
3、学校为硕士生设立“助教、助研、助管”等三助岗位,硕士生可通过自己的工作获得相应的工作津贴。学校为在校生设立多种奖学金,非定向硕士生、自筹经费硕士生均可申请。
4、以上政策如有变更,执行最新政策。
六、考试时间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初试时间:2010年1月(以教育部公告时间为准)。
初试地点:由报名点设置。报考我校设计艺术学专业(专业代码:050404,含工业设计、平面、装璜、环艺等方向)及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专业代码:030505)“美学心理研究”、“艺术设计理论与实践”方向考生、同等学力考生需在我校考点考试。
初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外国语(第二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各专业详情见招生简章及我校研究生部网站。
其中政治理论、外国语、统考数学及其它指定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余第二外国语、业务课由我校自命题。政治理论、外国语满分为100分,业务课一、业务课二满分为150分。
考试方式均为笔试,考试工具以准考证公布为准。设计艺术学专业及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美学心理研究”、“艺术设计理论与实践”方向考试所需特殊工具考生自备,画纸由研究生部统一提供,不得私自携带。
符合国家和学校当年复试要求的考生,可进入复试,原则上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
我校执行国家复试分数线(B类地区),各专业不单独划线。
所有申请调剂我校,参加复试且拟录取的考生,必须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前将本人初试试卷调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否则不予列入拟录取名单。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任一一门不及格的不予录取。
考生复试时按有关规定进行体格检查。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复试工作拟于2010年4月中、下旬进行,5月上旬前结束。
七、录取工作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的办学条件、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录取类别为非定向、自筹经费、委托(定向)培养。录取前,委托培养的考生需单位、学校和考生三方之间签署培养合同,自筹经费的考生需签署交费合同。
通过复试,并列入我校2010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的考生,需通过陕西省、教育部组织的录检,并经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签字,方可正式录取。录取通知书将于6月中、下旬发放。
八、就业
委托(定向)培养硕士生回委托(定向)培养单位。
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根据国家经济建设的需要和学以致用的原则,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单位。
九、其他
以上政策依据教育部、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及西安工程大学有关2009、2010年硕士生招生文件制定,执行过程中政策如有变更,执行最新政策,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类公告。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负责通知考生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