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學
2016年從香港、澳門、臺灣人士中招收攻讀碩士學位
研究生招生簡章
一、報名
(一)報考資格
1.港澳地區考生:持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2.臺灣地區考生:持《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3 .報考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碩士生)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學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力。
4.品德良好、身體健康。
5.有兩名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副教授以上或相當職稱的學者書面推薦。
(二)報名時間:2015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
(三)報考地點
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 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联系人:曹刚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 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联系人:邹重华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 号联合出版大厦14 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澳门: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大學生中心 联系人:卢丽萍
地址:澳门荷蘭園大马路68—B号華昌大厦地下B座
电话:(00853)28563033,图文传真:(00853)28563722
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可任選一地報名,並在該報名點安排的考場參加初試。
(四)報名手續
2016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报名工作试行网上报名结合现场确认。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
网上报名的技术服务工作委托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联系电话:010-82199588。
现场确认工作由报考点组织进行。
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gatzs.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
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三)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进行现场确认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考点工作人员应进行认真核对。
(1)网上报名编号;
(2)身份证件;
(3)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
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5.报考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后交报考点留存。
6.考生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
考虑到艺术类专业招生的特殊性,凡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或函报确认)并参加考试。
(五)填報志願
1.考生只能填報西安交通大學的一個專業。具體可登陸西安交通大學研究生招生資訊網http://yz.xjtu.edu.cn查詢。目錄中各專業對應的考試科目,均不包括政治。
2.學費參考內地研究生標準收取。
二、考試
入學考試分初試、復試兩個階段。
(一)初試科目:報考會計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考試科目為外國語(滿分值為100 分)及管理類綜合能力(滿分值為200 分);報考其他專業碩士研究生考試科目為一門外國語(滿分值為100 分)和兩門業務課(滿分值均為150 分)。
教育學專業基礎綜合(代碼:311)、西醫綜合(代碼:306)、中醫綜合(代碼:307)、教育學與運動訓練學(代碼:707)、口腔綜合(代碼:715)、衛生綜合(代碼:716)、藥學綜合(代碼:717)滿分值各爲300分;
初试均为笔试。初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个别科目如“建筑设计”可多于3小时,但不超过6小时)。
(二)初試地點
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學安排。
廣州市:由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安排。
香 港:由京港學術交流中心安排。
澳 門:由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安排。
(三)初試時間:2016年4月9日至10日,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考試時間超過三小時的考試科目安排在4月11日上午9:00—15:00進行。
(四)復試
初試合格者方可進入復試,復試內容、方式由我校各學院(系、所、中心)確定。具體的復試時間、地點由學院(系、所、中心)通知考生本人。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三.體檢工作
考生体检工作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开展实施。
四、錄取
根據考生的報名資料、初試和復試成績、體檢結果綜合審查後,擇優確定錄取名單。錄取通知書於入學当年6月中旬發給考生本人。
五、入學
新生於入學当年9月上旬報到入學。具體時間在“入學通知書”中注明。新生報到時,由學校進行身體復查,不符合入學條件者,取消入學資格。
新生應按時報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書面向學校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住宿按學校規定另行收費。
六、學習年限
根據就讀專業或學位種類的不同(學術型或專業學位),學習年限爲二年至三年。
七、學位
課程學習合格、學位論文答辯通過,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者,可獲相應的學位證書。
八.違規處理
對在報名、初試、復試、錄取中有違規或作弊行為的考生,有關部門視不同情況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給予處理。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學籍、學歷、學位。
我校熱忱歡迎港、澳、台人士報考我校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