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除或更新信息,请邮件至freekaoyan#163.com(#换成@)

西安交通大学生命学院2014年博士生复试及录取实施细则

西安交通大学 /2014-08-14

 根据校研究生院《西安交通大学关于做好2014年博士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西交研(2014)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我院博士生录取细则如下:

1、    考生提交申请报名相关材料,并进行现场审核。

2、    招生选拔工作组对已通过现场审核考生所提供的申请及基本资料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者递交科研计划书,参加英语能力测试(按照准考证上安排统一进行测试)及综合能力面试(面试安排附后)。

3、    科研计划书请考生务必在3月14日下午3:00以前提交至生命学院研究生教务办(教二楼北311,王冰玉老师)。科研计划书由考核专家进行评阅,并按百分制给出成绩。

4、    综合能力面试包括考生PPT汇报15分钟,专家提问15分钟(中、英文提问)。考生PPT汇报包括以下三部分:

(1)考生基本情况和前期成果介绍;

(2)学术报告(可结合硕士期间的研究内容或自选以前从事过的研究项目);

(3)科研计划(即对所撰写的科研计划书进行报告)。

专家根据考生的报告情况,从考生的基础知识、综合能力和科研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能力评价(百分制),每位考生的最终分数为所有专家打分中去掉最高和最低分数后的平均分数。

5、    考生的最终成绩按照英语能力测试20%,科研计划书30%,综合能力面试50%,计算出每位考生的最终得分。以上三项具有一票否决权,即任一项未达到基本要求,不得予以录取。

6、    录取是根据考生的最终得分,分别按照一级学科进行排名。学院依据当年招生指标按排名顺序,并兼顾学生、导师意愿择优录取,录取名单在学院公示栏进行公示。

7、    我院在录取考生时,主要向非定向考生倾斜,如当年指标有富余或属特别优秀的定向就业考生,可以给予考虑,但须经博士生招生选拔工作组最终认定。

8、    每位博士生导师每年限招博士生0~2名(含转博生);新增选的博士生导师限招博士生0~1名(含转博生);未上2014年招生目录的导师不得招生。

9、    对于高层次人才、杰青、长江等导师,或优势学科方向的招生名额,经博士生招生选拔工作组确认后可有适当倾斜。

10、        拟录取的考生在录取前须签订“诚信承诺书”。对于重复报考学校的考生,带来双重录取、无法注册等一系列后果,均由本人负责。

11、        以上“实施细则”解释权归生命学院。其他相关事宜请参照《西安交通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

施办法》及《西安交通大学2014博士生招生简章》。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4年3月8日

相关话题/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