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交通大学关于做好 2008 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通知》西交研 [2008]14 号文件精神要求,材料学院 2008 年硕士研究生的录取工作,经院务会研究决定特制定以下复试与录取原则:
一、 复试领导小组
组长:张建勋
组员:邢建东、杨建锋、赵文轸、高义民
秘书:熊晓放(联系电话: 82665286 )
二、 材料学院复试分数线
● 总分: 345 分;
● 单科:政治: 50 分,外语: 50 分,业务课一: 80 分,业务课二: 80 分;
●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总分 340 分,单科分数线不变;
● 其它上线的考生可以自行联系申请校内调剂,如软件学院、航天航空学院等。
三、 录取名额与奖学金
1、 奖学金是由导师根据科研需要向学校申请的研究生创新基金,导师将根据研究生的表现和业绩发放(具体考核办法见另行决定)。
2、 材料学院今年共招收 110 名,其中:原计划 95 名(含已招免试推荐生 41 名),追加招收名额 15 名(材料学院 10 名,电信、电气学院共 5 名 [ 自费生 ] )。
3、 奖学金名额占录取名额的 85% ,其余为自费生。
四、 复试与录取时间安排
● 复试安排
3 月 23-24 日 资格审查,确定复试资格(看到此通知的考生,可通过电话 :029-82665286 或 Email:gljwb@mail.xjtu.edu.cn 反馈你已得到复试通知)。
3 月 24 日 英语听力测试,学校统一安排。
时间: 19:15-19:45
地点:教一北 501 、 504 、 513 语音教室。
3 月 25 日 下午综合面试,时间 14:30 开始;地点:材料学院大楼
晚上专业加试(笔试) , 时间: 19:30-21:30 ,
地点:教学主楼 B-204
3 月 26-27 日阅卷、统计分数;考生体检(要求空腹、照片)。
3 月 27 日 下午 5 点前公布复试成绩。
3 月 27 日 下午 5:20 召开录取会议,各研究所 / 室主任参加,并领取考生
资料等。
3 月 28 日 下午 5:00 前 公布 预录取名单 。
3 月 29 日 - 3 月 31 日 录取考生领取调档函等。
l 其它注意事项
n 除保送生之外的上线考生全部参加复试。
n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请带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应届生带学生证)、准考证,资格审查时要检查原件。
n 考生自行备好考试用品(如钢笔、签字笔、铅笔、橡皮、直尺等)
五、 复试内容与细则
l 专业加试科目:(考试时间 120 分钟):
笔试科目:“机械工程材料”
参考教材:沈莲主编《机械工程材料》,机械工业出版社
测试要求:测试对机械工程材料基本内容的掌握程度和综合分析能力。
l 综合面试( 45 分钟 / 每组) :主要测试学生的英语表达能力,基本专业知识的表达、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个人综合素质等。
l 复试成绩具有否决权: 不参加复试的任一个环节都作为自动放弃处理。
l 最终成绩综合评定办法: 按初试、英语听力、 专业加试 、专业综合面试成绩的综合成绩确定,比例分别为 60% 、 10% 、 15% 、 15% 。
l 电信、电气调剂生: 符合交大复试条件的电信、电气学院考生均可报材料学院调剂生,有意者请到学院教务办公室报名,学院将另行组织面试。
六、 录取与调剂细则
1、 招收研究生的导师应具备下列条件:
a) 2008 年硕士招生简章上列出的导师;
b) 一直在教学第一线工作,承担有在研科研项目。
c) 三年科研到款小于 5 万,及两 年来没有科研到款的导师不能录取研究生,有院内合作导师同意可支配经费达 5 万以上的导师可申请招生 1 名。
2、 3 月 27 日 下午 5:00 召开录取会议,各研究所(室)主任参加, 28 日下午 5:00 前公布预录取名单。
3、 导师录取名额上限
a) 博士生导师 4 名(其中可招校内免试生 2 名,校外免试生 2 名,合计免试生不超过 3 名);
b) 其他导师 2 名(允许招收免试生 1 名);
c) 有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的导师因课题需要,欲增加招生名额,须经研究生院批准,但其录取研究生的奖助金全部由导师支付。
4、 凡希望招收电信、电气调剂生(共 5 名)的导师,请提交申请,写明研究课题、经费支持等,学院将根据申请及学生意愿等情况作出决定(每位导师限招 1 名,占个人的招生指标)。
5、 鉴于考生在报考前填报志愿的盲目性,所有考生可以改变报名时填写的志愿,根据学院公布的导师情况和自身发展,重新选定适合自己的导师,特殊情况可以找主管院长协调。
6、 考生在被预录取前必须和导师见面交流,导师根据自身研究课题需要和研究生本人的具体情况,可以在报考自己的考生中根据科研需要和名额限制录取,不受分数与排名限制,不能录取的学生由学院调剂。
7、 调剂原则:研究生名额调剂由学院统一进行,由主管院长负责。
8、 预录取的考生必须和学校、学院、导师签订四方培养协议。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08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