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复试原则
1、 参加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试成绩进入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基本(A类)要求的考生,经本人申请,经我校审核同意接收调剂的考生均可参加我校复试。
2、 复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硕士研究生培养要求的重要部分,复试时将全面考核考生德、智、体、美,并突出考核考生的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3、 我校将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4、 我校采取差额复试方式,差额比例原则上为1:1.2。
二、 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前一天携带以下相关证件到我院研究生部报到并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复试。未资格审查擅自参加复试者,其复试成绩无效。考生须交验审查的证件如下:
1、 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寸正面同底照片2张;
2、 往届本科毕业生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或军官证)、毕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寸正面同底照片2张;
3、 同等学力考生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或军官证)、毕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寸正面同底照片2张,其中成人本科应届毕业生还需携带本科录取时由省招办签字盖章的录取名单复印件并加盖录取院校公章。
三、 复试内容及办法
1、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一门)笔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专业课笔试时间为2小时;综合素质采用面试方式进行,着重考核专业知识、实践能力及外语应用能力,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2、 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除参加上述复试内容外,还须加试2门本科阶段该专业主干课程(笔试),参加课程每科考试时间为2小时,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其中有一门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3、 复试成绩由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构成,其中专业笔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70%。
四、 体检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到本学院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 录取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情况录取(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60%+复试成绩×40%)。
六、 注意事项
复试加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请及时登录西京学院研究生部网站查看。
西京学院研究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