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地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确保我校 200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合理与公正,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 2009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和招生简章的通知》(教学司〔 2008 〕 17 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 2006 〕 4 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对 2009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组织机构
1 .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校长担任,成员由校纪委书记、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及研究生院相关负责人组成。负责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定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组织开展复试各项工作。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 .各学院成立复试工作小组。学院复试工作小组组长由主管院长担任,具体负责本学院复试的组织、领导、协调工作,对本学院复试结果负责。各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各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 5 人。复试小组组长由相应学科负责人担任,其中至少 1 人必须具备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能力。复试小组具体负责考生的面试工作。凡有亲属参加复试的教师,在复试过程中应予以回避。
各学院复试方案须报研究生院备案,并在网上公布。
3 .学校成立巡查小组,并委派巡查员监督检查复试工作的各个环节。各学院应对复试小组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有关复试原则、政策和纪律的培训,建立有效的监督保证机制,以增强复试工作的公正性、公平性,确保复试质量。
二、严肃纪律,加强管理
1 .严格审批手续,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选拔人才原则,认真执行本通知的各项规定,制定公正和规范的复试、录取办法,严格按程序操作,不得随意变更。
2 .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的不正之风。对违反招生录取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其相关责任,以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复试过程中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复试名单的确定原则
1 .各专业招生计划由公开招考考生、推荐免试生、强军计划考生组成,拟录取考生必须进行复试,复试(含加试)合格方可录取。
2 .各学院按学校下达的各专业硕士生招生计划规模(含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根据教育部复试分数线的基本要求,结合各专业生源情况,划定复试线。复试实行差额制,生源充足的专业应按照 120% 确定复试名单,不得低于 115% 。学院分数线一旦确定,复试开始后不能更改,如果复试比例太小,参加复试的生源不足,招生名额退回研究生院统一调配。强军计划考生分数线由研究生院划定,原则是制定单科与总分线,从高到低录满即可。
四、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注意事项
1 .提高认识 , 高度重视
增加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是贯彻国务院促进大学生就业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加快推动研究生教育体制改革,优化研究生培养结构的一项重要工作抓手。本次增招出发点是缓解大学生就业压力,落脚点是加快推动研究生培养机制和结构的改革。正确认识和理解这次增招是做好今年招生录取和今后培养工作的重要前提。
2 .宣传工作
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工作事关广大考生切身利益,涉及到多项新的政策,各学院要切实做好相关招生宣传工作,积极动员、引导广大考生选报专业学位研究生志愿,对各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培养特点(和学术型研究生不同)、入学条件、招生人数、复试录取办法、收费标准、奖励体系、在校待遇、授予证书、就业前景等内容向广大考生进行广泛宣传,使广大考生正确认识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特点,准确了解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的政策体系,全面掌握有关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的有关信息。
3 .复试工作
各学院按照“专业相近”的原则合理组织生源,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从报考工学各相同或相近专业中调剂,调剂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不得做出后期追加录取的承诺。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工作要按照“分类复试,分别进行,各有侧重”的要求进行。要研究制定适合专业学位研究生选拔特点的复试方法和内容 , 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应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4 .录取工作
专业学位研究生录取工作要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考查、择优选拔、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确保专业学位研究生录取质量,严格录取程序,做到过程公开、政策透明、机会均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根据教育部要求,这部分计划不得用于其他类型研究生招生。各学院应努力达到教育部的要求,统筹和协调好两个部分的录取程序和录取标准,各相关学院要智慧的处理好应届生与在职人员、工学硕士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关系,确保两部分计划招生的协调进行。
五、复试工作的安排与要求
1 .复试时间为 2009 年 4 月 14 日~ 20 日。各学院应根据本安排意见制定具体的复试工作方案,包括学院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各专业复试小组数量及其复试考生人数、复试安排的时间和地点、其它复试的相关要求等,并于 4 月 8 日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学校招生复试巡查小组将对各学院复试工作进行检查。
2 .各学院收到研究生院复试名单后,应及时通知考生,同时分别以网络、张贴、电话的方式公布参加复试考生的名单、复试办法、复试要求、复试内容和复试安排等,各学院务必确保通知到所有复试考生,清楚了解各项规程。
3 .资格审查。各学院在办理复试登记手续时,必须参照我校《 200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进行资格审查。证件不符和不符合复试条件者,不得参加复试。复试结束后,发现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研招办通知需要保留考生证件的请提前通知以便录取检查时上交省招办备查。
资格审查合格后,给考生发放《复试通知书》,其内容包括:体检、笔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所需特种笔试文具、向学院交体检表的时间,以及其它有关注意事项。
4 .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笔试、综合面试两部分。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在综合面试中进行。
5 .复试形式及具体要求
⑴各学院须对外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专业知识笔试、综合面试三部分逐步建立试题库并且做好试卷保密工作,复试试题未开启前属于机密级,务必维护复试权威性,严格复试程序;完善监督机制。
⑵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各学院在进行外语听力测试和外语口语水平测试之前,必须制定统一的测试办法、测试要求和明确的评分标准,并保持整个测试过程的评分一致性和公正性。
⑶专业知识笔试:以学院为单位对复试考生组织专业知识笔试,在命题的过程中,需认真研究初试和复试考核目标的不同,以保证初试和复试内容的相互衔接和补充,更全面考察考生的专业水平。
⑷综合面试:是为了更全面的了解和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创新能力等。试题难度要适当,应避免提问的随意性和偶然性。面试过程要有详细的记录,并由所有复试专家小组成员当场分别为每位考生打分,平均分即为考生的综合面试成绩。复试小组应详细填写《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研究招生复试情况记录表》。
⑸加试:凡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 MBA 除外),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名称与内容不得与初试科目和各院系复试中的专业知识笔试科目相同。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命题、阅卷,试题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考试形式一律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每门 3 小时,试卷满分为 100 分。
⑹复试中,笔试、面试成绩小于 60 分者、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必须有充分合理的理由和详实的复试纪录。
⑺将初、复试成绩以及量化后的总成绩公示三天,无不良反映后,严格依据总成绩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⑻ 考生复试成绩具有否决权,即复试成绩必须合格才能纳入总成绩,否则不予录取。
六、体检
1 .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体检,不参加或弄虚作假者取消考生复试资格。
2 .体检时间: 2009 年 4 月 18 ~ 19 日上午 7:30 ?D 12:00 。
3 .体检工作由校医院负责,各学院应根据体检结果,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 2003 〕 3 号)有关规定执行。
七、录取
今年我校招生规模 3040 名。接收推荐免试生 613 人,强军计划 80 名,工程硕士 500 名。
1 .研究生院将严格按照考试总分将强军计划考生拟录取名单下发各学院,强军计划考生必须录取为计划内定向,指标不能挪用,专业不得调整。
2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报考硕士学位研究生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育司〔 2005 〕 35 号)文件精神, 2009 年的国防生均录取为定向或委托培养生,其研究生入学资格予以保留,先到军队报到工作 1 ~ 2 年后(空军 2 年),再以军队干部身份返校学习。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复试前应对《国防生报考审批表》进行认真核查,未经军队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复试与录取。录取过程中不得随意调整报考专业。
3 .“ MBA 联考”考生可录取为自筹或委托培养,收费标准相同。与北京六所联合培养的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为委托培养。
4 .录取时务必要对《考生报名信息表》中的报考类别进行查实,定向生(要求回原单位)必须录取成委培(计划外)或定向(计划内),不能录取成非定向。请各学院主管同志务必认真核实录取类型并通知考生,避免发生录取类型错误;
5 .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向研究生院报表上,必须加注“保留学籍几年”的字样,避免造成无可挽回的后果;
6 .复试合格后请发给考生调档函,要求考生或考生单位将档案直接邮寄到各院系,见到档案后方可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应届本科生涉及到离校问题,不必等档案到达,要提前发放录取通知书;
7 .复试结束后,各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并请院系主管领导签字,学院盖章,并将拟录取名单与单独考试的考生登记表送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以备陕西省考试中心录取检查会议审核,通过审查后研招办将转发到各学院存档。
八、调剂
1 . 2009 年我校生源充足,不接收第二志愿考生;
2 .向外调剂: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yz.chsi.cn ),查询其他招生单位的缺额信息,并在该网站上办理调剂手续。拟调剂的招生单位给考生出具接收函后,研究生院负责邮寄报名信息表和成绩单等,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不符合调剂条件的一律不予办理。
研究生院将多方联系省内外生源不足的招生单位,并及时上网公布,以供符合复试分数线而不能参加我校复试,或参加我校复试不能被我校录取的考生选择。
九、培养费
2009 年培养费收缴根据《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资助体系改革暂行办法》执行。各学院须将拟录取考生奖助金等级清楚划分并告诉考生,之后上报研究生院,
2009 年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费标准:全日制非在职硕士研究生 9600 元 / 生?年,委培生 28000 元, MBA 研究生 38000 元,其中不包括生活费、住宿费等其他费用。
培养费缴费办法参见《 2009 级硕士研究生培养费缴纳注意事项》。住宿费由国资处住房与宿舍管理科确定,学生入学注册时缴纳,缴费办法与培养费相同。
十、医疗
2009 学校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学校设置医疗基金,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入学时人事关系全部转入我校的研究生)在学制年限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大学生医疗政策。
十一、复试与录取时间安排
1 . 3 月底学校召开招生领导小组会议,确定学校的招生原则以及各学科、专业指标分配原则、复试安排及复试规则等;
2 . 4 月 8 日各学院上报复试计划(其中包括各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差额复试比例,复试安排,复试办法等)、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专家小组名单;
3 . 4 月 10 日各学院确定并张榜公布复试名单,发放复试通知,同时分别以网络和张贴方式公布复试办法及要求、复试内容和复试安排;
4 . 4 月 13 日召开复试工作会;
5 . 4 月 18 日?D 19 日各学院组织考生体检;
6 . 4 月 14 日?D 20 日各学院组织复试,向考生发放预录取通知与调档函;
7 . 4 月 14 日起向校外调剂考生;
8 . 4 月 20 日各学院将拟录取库上报研究生院;
9 . 6 月初发放录取通知书。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2009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