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关于招收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的规定
经国务院学位办公室批准,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为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单位,并且从 1998 年起开始招收并培养工程硕士,学员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在职攻读工程硕士学位。入学考试方式由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办公室统一安排,公共课为全国联考,专业课由培养单位考核。
一、 招收学科、专业(工程领域及代码)
电子与通信工程( 200309 )、机械工程( 200302 )、计算机技术( 200312 )、控制工程( 200311 )、仪器与仪表工程( 200304 )、光学工程( 200303 )、软件工程( 081280 )。
本校一直持认真负责的态度招生并培养工程硕士,已经毕业的工程硕士深受企业喜爱,我们还会一如既往地对考生负责,对培养单位负责,对学校的声誉负责。
二、 考生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 .属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
2 .获得学士学位后具有 3 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或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经历虽未达到 3 年,但具有 4 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且具有 4 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工作年限的计算均截止到当年 7 月 31 日)
3 .工作业绩突出;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但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才能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三、 推荐及考生报名资格审查
1 .报名资格审查时间
按照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办公室规定的时间进行资格审查
2 .机读摄像时间
7 月上旬(具体时间见当年的招生简章)
3 .报名资格审查程序
( 1 )考生必须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推荐
( 2 )报考人员在报名前须填写《 年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同时须交近期同一底片一寸免冠照片 2 张。
( 3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 [2001]23 号文件规定,经我校与推荐单位共同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合格者将审批后的《报名资格审查表》 1 份交考生作为报名的依据。
四、 报名地点与时间
考生持报名“资格审查表”,于当年规定的时间到研究生院报名,采用机读卡采集考生基本信息和考生图像信息方式,故报名必须本人亲自前往。
五、 考试科目
1 .全国联考科目
由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办公室规定科目与时间
2 .学校组织考试科目
①专业基础课(笔试)
(一)、电子与信息工程、计算机技术、控制工程、仪器与仪表工程、光学工程等学科考试科目(下列科目任选一门)
412 电路、信号与系统 414 自动控制原理
417 电磁场理论与交直流电路 410 普通物理
416 半导体物理 419 微机原理与应用
421 数据结构和数据库系统
(二)、机械工程学科考试科目(下列科目任选一门)
407 机械原理 408 机械设计
②综合考试
由专家小组以面试方式进行,着重考核从事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的潜在素质、岗位经历和业绩。
六、 考试时间
当年 10 月中旬,具体时间由国务院学位办公室确定。
七、 证书
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办公室统一制定的工程硕士学位证书。
联系单位: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 71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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