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除或更新信息,请邮件至freekaoyan#163.com(#换成@)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关于招收攻读碩士学位研究生的规定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2010-08-25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关于招收攻读碩士学位研究生的规定 

 

一、培养目标

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应该在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特别在本门学科内应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类别

1 .国家划内招生:分定向培养和非定向培养两种。定向培养生毕业后回原定向单位工作;非定向培养生毕业后,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就业。

2 .自筹经费招生:由学校、导师、其他社会力量或考生本人筹资支付培养费用,毕业后就业方式与非定向生相同。

3 .委托培养招生:由委托单位向学校支付培养费用,毕业后必须回原委托单位工作。

三、报考条件

1 .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报名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能够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勤奋学习、努力攀登科学高峰的高等学校应届或历届本科毕业生;

( 2 )报考非委培定向的考生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报考委托培养与定向的人员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2 .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报名参加我校组织的单独考试:

(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 2 )大学本科毕业后(具有学士学位),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四年以上,业务优秀、思想政治表现好,由所在单位推荐选派的委托培养的人员;

(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3 .同等学力者报考硕士研究生(不含 MBA 、工程硕士、单独考试)的条件:

(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生,毕业后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

( 2 )持有高校教务部门或省市级自学考试办公室出具的原所学专业的六门本科成绩证明(原件);

( 3 )不允许跨专业报考;

( 4 )同等学力考生只能在我校进行资格审查报考并参加考试,不允许在外地报考。

( 5 )初试合格后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4 .我校可以接收校内外推荐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生。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必须进行体格检查,并按规定办理报名手续。

5 .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的在职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若拟攻读第二硕士学位,只能报考原单位委托培养硕士生。

四、 报名日期

报名日期由教育部公布,详情见当年招生简章。

五、 报名地点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本校应届考生直接在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名。

在职人员与占用强军计划报考单独考试者直接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名,不能在外地报考。

六、 报名手续

1 .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在职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在规定的报名日期内到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现场机读摄像,请考生本人务必亲自前往。

2.填表须知

( 1)参加统考的考生可以填写两个志愿。

( 2)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填写一个志愿,并在报考意见一栏中注明报考原单位委托培养。

( 3)应试的外语语种按招生专业目录选定。

3.考生自己填好报名登记表后,交所在单位签署意见,考生所在单位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觉悟、道德品质等做出全面鉴定。对有突出成绩或犯过错误的考生,应提供具体的材料,并在规定的日前内将登记表寄送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4.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查同意后发准考证。

七、 考试

1.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日期按教育部指定日期进行。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和参加单独考试的时间一致。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3.初试科目: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三个小时。其中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100分,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的满分各为150分。

4.全国统考初试的政治理论、数学、非外语专业的英语、俄语、日语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他科目由我校组织命题。单独考试的初试科目与全国统考相同,全部由我校组织命题,每年只招收30人。

5.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6.初试地点: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的考生由所在报名点安排考场。

7.复试时间和地点:在初试成绩公布后,一般在4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由各学科点另行通知。

选择其他语种应试的考生,其英语应达到 CET-4水平,复试时须加试英语,录取后一律修读英语。

八、 体格检查

由招生单位在复试时通知考生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九、 录取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初、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单独考试考生只能录取为原工作单位委托培养的硕士生。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在录取前由我校与拟被录取的考生的工作单位、考生本人签订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合同。委托培养硕士生由委托单位提供培养费和应享受的待遇。定向培养硕士生的培养费由考生定向单位承担,在学期间应享受的待遇由定向单位支付。

十、 学制与学习年限

全日制(脱产)硕士生学制和学习年限为两年半。

相关话题/

  • 领限时大额优惠券,享本站正版考研考试资料!
    大额优惠券
    优惠券领取后72小时内有效,10万种最新考研考试考证类电子打印资料任你选。涵盖全国500余所院校考研专业课、200多种职业资格考试、1100多种经典教材,产品类型包含电子书、题库、全套资料以及视频,无论您是考研复习、考证刷题,还是考前冲刺等,不同类型的产品可满足您学习上的不同需求。 ...
    本站小编 Free壹佰分学习网 2022-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