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以下简称总院)是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煤科)的直属企业,全面负责中国煤科的博硕士研究生招生与培养工作,是我国煤炭工业科技创新的国家队和排头兵。煤炭科学研究总院西安研究院(以下简称西安研究院)是总院地质系的招生与培养单位,主要招收矿产普查与勘探和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两个专业的硕士研究生。
1979年西安研究院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国内首批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1993年被批准成为博士研究生招生单位;2003年被人事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批准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现有博士生导师19名,硕士生导师28名。已获学位及在读的博士和硕士研究生300余名。
二、招生类别
西安研究院以推荐免试和普通招考两种形式招收硕士研究生。申请免试推荐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按教育部政策要求获免初试资格者,均可参加复试考核。普通招考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方式为全国统考。
(一)推荐免试
1.报考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且具有所在高校的推荐资格。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6)西安研究院只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申请专业须与其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关。
2.推免生申请与报名
9月28日-10月20日,获得本科院校免试推荐资格的申请人,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完成网上报名、复试确认和待录取确认等环节。
3.推免生入围复试程序
西安研究院收到申请材料后,将组织专家进行材料初审,通过初审入围复试的申请人应按要求参加所有复试环节。
4.推免生资格复审和录取
西安研究院将在2023年4月15日前对所有拟录取的推免生进行资格复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根据总院相关规定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1)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存在舞弊现象的;
(2)申请人在本科第四学年学习期间有不及格科目的;
(3)在毕业时未获得学士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的;
(4)不符合体检要求的;
(5)其他影响录取事项发生的。
(二)普通报考
1.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煤炭工业科技发展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总院规定的体检要求。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的人员(应届本科毕业生最迟须在当年入学报到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
2.报名及考试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2年9月24日-9月27日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0月5日-10月25日
网址:http://yz.chsi.com.cn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招生管理机构自行确定
打印准考证:考前10天左右,凭网上报名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研招网” 下载打印
初试时间:2022年12月24日-26日
特别提示:
(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录取的,由考生本人承担后果。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报名期间“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将对考生所填学历(学籍)等信息进行校验。未通过校验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向总院提供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3)初试时间以国家相关公告为准。
(4)申请人参加复试均可报销往返车费(动车二等座、普通车硬座或硬卧)、住宿费。其他复试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三、培养模式
西安研究院硕士研究生根据总院规定进行统一招生、统一教育管理、统一学位授予,实行独具特色的“两段式”培养模式,第一阶段在中国矿业大学(北京)进行为期一年的基础课程和学位课程的学习,第二阶段在西安研究院院从事论文选题、科学研究、撰写学位论文等工作。
四、招收专业及方向
五、录取
研究生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基本原则,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自觉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
六、就读待遇
1.研究生就读期间,第一学年在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上课,学费、住宿费由西安研究院承担;每月发放学习奖学金2000元;西安研究院承担申请知识产权、发表期刊论文产生的费用;每年度评选优秀在校生、优秀毕业生、优秀班干部、孙越崎优秀学生奖、北京市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1000-10000元);享有差旅补、单身慰问等;单位提供住宿、办公室、日常办公用品;为学生统一购买平安保险;在西安研究院期间发放就餐补贴500元;在西安研究院期间为参与项目的硕士研究生发放科研补助每月最高1200元。
2.培养的研究生毕业后择优留院工作。
3.培养的研究生毕业后优先推荐去国外研修、攻读博士、访问交流等。
七、联系方式
西安研究院李老师: 029-81778033
总院贺老师: 010-87986497
总院刘老师: 010-879864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