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农业硕士应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能积极为我国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发展服务;掌握相应推广领域现代推广理论和方法,有较宽广的知识面,有独立担负农业技术推广、管理和农村发展较高层次工作的能力。
二、招生领域 农业硕士代码为 095100
作物(095101)、 园艺(095102)、农业资源利用(095103)、植物保护(195104)、养殖(095105)、草业 (095106)、林业(095107)、渔业(095108)、农业机械化(095109)、农村与区域发展(095110)、农业科技组织与服务 (095111)、农业信息化(095112)、食品加工与安全(095113)、设施农业(095114)、种业(095115)。
三、报考条件
2015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且具有农业与农村发展相关实践经验的在职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四、报名方法: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考生于6月23日—7月11日访问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点击进入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登陆“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报考工作流程、报考条件及应试守则,及时、准确填报信息,诚信报考。通过信息平台采集的有关信息将作为今后教育评估、论文抽检、质量监督等工作以及考生录取、学位授予和学位认证的依据。
考生7 月12日- 15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和《2015年在职人员攻 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现场确认点(具体确认地点在我校网站通知),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同时领取《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考试考生守则及违规处理 规则》,认真阅读。除本人在《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确认外,还需由现场两名工作人员同时在《报名登记表》上签名。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所交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五、资格审查
全 国联考成绩发布后(约在12月上旬),达到学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 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将该表与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等原件 及复印件一式2份提交学校研究生院申请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 供虚假信息而未被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考试时间地点
全国联考时间:2015年10月25日,考生入场考试时将核验准考证、身份证件。
全国联考地点:在准考证上通知,2015年10月15日后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七、考试科目和考试方式
第一阶段,入学资格考试(GCT);
考试方式:全国联考, GCT考试的命题及阅卷工作由教育部学位中心统一组织全国联考,考生当年只可选择1个培养单位报考。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数学基础、逻辑推 理、外国语(语种为英语、俄语、德语和日语)运用能力测试。GCT试卷满分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考生取得的GCT成绩一年有 效。
第二阶段,我校组织专业考试(2016 年1月结束)。专业考试满分为150分。达到“全国农业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规定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到相关学院参加专业课考试。参加第 二阶段专业课考试者,同时收取专业课考试费80元,用于专业课的命题、制题、阅卷等。参加专业课考试的考生于12月底前将考试费交到校相关学院,由学院统 一交校计财处。
考生的第二阶段考试资料(包括笔试试卷、面试记录等)一并存档备查。
八、录取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及“全国农业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规定的录取政策及考生的GCT、专业课考试成绩、复试结果择优录取。
农业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内、领域内的调剂录取工作,限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院校之间进行。不进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院校之间的调剂录取。
九、学习方式和年限
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在职方式,学习年限为三年,最长不超过五年。在校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六个月。
十、学位授予及收费标准
农业硕士修满培养计划规定的学分,完成学位论文,通过答辩后,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查通过,授予国务院学位办统一印制颁发的农业推广硕士学位证书。
农业硕士学费为20000-26000元/人。
十一、其他
1.录取为农业硕士的在职人员,不需转户口、人事档案,在学期间仍为原单位在职人员,享受原单位工资福利待遇。原单位须与学校签订农业硕士培养协议书。
2.为了保证培养质量,禁止异地办学。
联系单位: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处
地址邮编:陕西、杨凌 712100
联系电话:029-87080151 87080154
传 真:029-87080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