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关于开展2021年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考核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通过个人申请,各学院(所)组织资格审查、初选审查、复核审查、综合考核等环节,现将通过考核拟录取博士研究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考生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处反映。为便于核实和对举报者负责,要求反映情况时必须签署真实姓名,具体事实要真实清楚。
联系人:杨春雷
受理电话:029-87080151
E-mail:zhsh@nwsuaf.edu.cn
联系地点:研究生院招生处
研究生院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