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国际产学研用合作会议框架下中外导师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通过个人申请,各学院(所)组织资格审查、初选审查、复审考核等环节,现将通过考核拟录取的“中外导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内,对有异议的考生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处反映。为便于核实和对举报者负责,要求反映情况时必须签署真实姓名,具体事实要真实清楚。
联系人:杨春雷
受理电话:029-87080151
E-mail:zhsh@nwsuaf.edu.cn
联系地点:研究生院招生处
附件: 2020年补招国际合作“中外导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名单
研究生院
2020年12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