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院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招生工作,在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基础上,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4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阅卷、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一、组织机构
成立学院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组 长: 岳田利
成 员: 张振华 刘学波 张国权 李志西 樊明涛 王 敏 丁 武 夏效东 王建龙 吕 欣
秘 书: 侯东丽
二、复试原则
根据学科专业培养方案、发展前景、自身特色,突出对考生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的考察。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
三、复试办法
符合学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均有机会参加复试。复试形式分为笔试和专业面试。
1、笔试:考察专业知识的掌握,笔试科目为食品科学综合,内容含盖食品化学、食品微生物、食品工程和食品工艺。
2、专业面试:以面试形式对考生基础知识、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学术研究的敏锐度、道德品质等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面试时间10分钟。
四、成绩核算及录取办法
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3×3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2×70%
其中初试成绩为三门考试科目的平均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以百分计。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在综合考虑考生的总评成绩、各导师的招生指标数,并充分尊重导师本人意见的基础上,不分专业排序录取。
五、复试安排
1、笔试:4月2日上午9:00—11:30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在食品学院南楼会议室进行考试。
2、面试:4月2日下午14:30在学院120会议室按抽签顺序进行面试,参加复试的考生在面试时准备8-10分钟PPT汇报。
六、注意事项
1、参加复试考生自带身份证、准考证、一寸照片根据校医院通知前往进行体检,体检后将体检表送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所有参加复试在职考生前来复试时必须携带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攻读博士学位学习期间全程脱产学习的协议书” (见附件),同意被录取后与我校签署协议。否则不能参加我院进行的复试。
3、体检、政审、及其他情况的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食品学院2014年博士研究生复试监督咨询电话 029-87092275。
七、其他问题
1、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在复试中弄虚作假、违纪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
3、复试中笔试、面试及导师评价成绩在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程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