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学院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0〕3号)、《关于做好201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0〕9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校研发〔2010〕86号)、《关于做好201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办研发〔2010〕19号)及《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校研发〔2008〕101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院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使之平稳有序、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确保录取质量,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的基本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全面衡量考生的德智体情况,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确保质量。
二、学院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校研发〔2010〕86号)文件精神,生命科学学院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 长:梁宗锁 魏安智
副组长:韦革宏
成 员:陶士珩 赵惠贤 胡景江 慕小倩 张跃进 撒文清
各学科点成立由5-7名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的复试小组具体负责学科点的复试工作,复试小组组长由学科点负责人担任。
三、复试
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的招生需求,通知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参加复试。采取差额复试方式,参加复试人数最少不低于专业录取人数的120%。复试由笔试、外语听力测试和面试三部分组成。所有参加复试录取的考生,资格审查必须合格。
1.笔试
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理论和实验、实践技能知识,由学科点命题,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由学院统一组织实施。
2.外语听力测试
主要考核考生的外语听力水平,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学院统一组织,外语系配合实施,测试时间为30分钟,满分为100分。
3.面试
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实践(实验)能力、外语口语表达及应用能力、思维敏捷程度、思想品德和心理素质等,满分为100分。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四、录取
学院对参加复试的考生,依据初试和复试成绩按一定比例加权计算后的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1.成绩计算及排序
总成绩(满分500)=(初试成绩500分)×50%+[复试笔试成绩100分×1.5+复试听力成绩100分×0.5+复试面试成绩100分×3.0]×50%
2.录取时,复试笔试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和体检不合格者,均不得录取。
3.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数按照2010年硕士招生简章的招生计划数执行。学院根据各学科专业生源情况、导师培养能力及导师规模可调整学科间招生计划。学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的分配指标,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基本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校研发〔2008〕102号)文件精神,即一等、二等基本奖学金指标严格按照各专业实际录取人数的50%、30%比例设置,各学科专业奖学金指标设置要基本保持平衡。
4. 对拟录取的在职考生,原工作单位不得变更,在复试结束后签订培养协议书者,方可录取。
五、其他事宜
1. 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2. 在复试中弄虚作假、违纪的考生取消其资格。
3. 为了提高调剂生源质量,全校调剂考生由研究生院具体负责筛选优质考生,并办理参加复试的相关手续。
4. 复试通过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含第一志愿报考外校和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申请调剂到我院其他专业),由院(系)给考生发放待录取证明;调剂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持待录取证明到研究生院办理待录取手续。第一志愿报考外校的调剂待录取考生须从所报考的第一志愿单位办理转调考试试卷手续,否则不予录取。
5. 面试期间复试小组成员不得接听手机,不得离开复试现场。
为便于监督管理,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严格遵守招生纪律,保证录取质量。,学院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电话:029—87092387,电子信箱swq1968@nwsuaf.edu.cn。欢迎各位考生及导师监督。
生命科学学院
2010年4月8日
生命科学学院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0〕3号)、《关于做好201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0〕9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校研发〔2010〕86号)、《关于做好201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办研发〔2010〕19号)及《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校研发〔2008〕101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院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使之平稳有序、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确保录取质量,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的基本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全面衡量考生的德智体情况,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确保质量。
二、学院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校研发〔2010〕86号)文件精神,生命科学学院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 长:梁宗锁 魏安智
副组长:韦革宏
成 员:陶士珩 赵惠贤 胡景江 慕小倩 张跃进 撒文清
各学科点成立由5-7名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的复试小组具体负责学科点的复试工作,复试小组组长由学科点负责人担任。
三、复试
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的招生需求,通知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参加复试。采取差额复试方式,参加复试人数最少不低于专业录取人数的120%。复试由笔试、外语听力测试和面试三部分组成。所有参加复试录取的考生,资格审查必须合格。
1.笔试
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理论和实验、实践技能知识,由学科点命题,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由学院统一组织实施。
2.外语听力测试
主要考核考生的外语听力水平,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学院统一组织,外语系配合实施,测试时间为30分钟,满分为100分。
3.面试
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实践(实验)能力、外语口语表达及应用能力、思维敏捷程度、思想品德和心理素质等,满分为100分。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四、录取
学院对参加复试的考生,依据初试和复试成绩按一定比例加权计算后的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1.成绩计算及排序
总成绩(满分500)=(初试成绩500分)×50%+[复试笔试成绩100分×1.5+复试听力成绩100分×0.5+复试面试成绩100分×3.0]×50%
2.录取时,复试笔试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和体检不合格者,均不得录取。
3.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数按照2010年硕士招生简章的招生计划数执行。学院根据各学科专业生源情况、导师培养能力及导师规模可调整学科间招生计划。学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的分配指标,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基本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校研发〔2008〕102号)文件精神,即一等、二等基本奖学金指标严格按照各专业实际录取人数的50%、30%比例设置,各学科专业奖学金指标设置要基本保持平衡。
4. 对拟录取的在职考生,原工作单位不得变更,在复试结束后签订培养协议书者,方可录取。
五、其他事宜
1. 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2. 在复试中弄虚作假、违纪的考生取消其资格。
3. 为了提高调剂生源质量,全校调剂考生由研究生院具体负责筛选优质考生,并办理参加复试的相关手续。
4. 复试通过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含第一志愿报考外校和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申请调剂到我院其他专业),由院(系)给考生发放待录取证明;调剂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持待录取证明到研究生院办理待录取手续。第一志愿报考外校的调剂待录取考生须从所报考的第一志愿单位办理转调考试试卷手续,否则不予录取。
5. 面试期间复试小组成员不得接听手机,不得离开复试现场。
为便于监督管理,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严格遵守招生纪律,保证录取质量。,学院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电话:029—87092387,电子信箱swq1968@nwsuaf.edu.cn。欢迎各位考生及导师监督。
生命科学学院
201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