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已基本结束,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现对初试、复试成绩符合我校录取要求的考生名单进行公布(附件1)。按照有关规定,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通过陕西省教育考试院、教育部审批,方能被我校正式录取,请广大考生耐心等待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批。现将拟录取后的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初录手续办理
1.录取通知书邮寄事宜
(1)为确保录取通知书顺利寄达,请所有拟录取考生查看“附件1”中公布的本人拟录取学号,并于6月11日前登录考生服务平台,网址:https://yzms.xaut.edu.cn:8082(用户名:学号;初始密码:姓名拼音@身份证号后六位),登录后及时修改密码,并在“录取通知书邮寄信息登记”项目中登记个人详细信息及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我校将以各位考生重新登记的地址为准寄发正式“录取通知书”,逾期未修改相关信息的考生,我校将根据考生在研招网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地址邮寄。
(2)正式“录取通知书”预计在6月下旬发放,届时考生可登陆考生服务平台查看通知书寄出状态及快递单号。“录取通知书”将通过中国邮政EMS寄送,届时考生可关注微信公众号“EMS中国邮政速递物流”,通过绑定个人信息查看物流详情。
2.人事档案调转事宜
(1)请拟录取考生登录考生服务平台,网址https://yzms.xaut.edu.cn:8082(用户名:学号;初始密码:姓名拼音@身份证号后六位),登录后及时修改密码,并在“调档函管理”项目中按照系统提示下载、打印调档函。
(2)将“商调函”交到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并按照“商调函”要求办理后续档案调转手续,请务必将“商调函”下半联裁下粘贴到档案袋上。如个人自行邮寄,同样需将“商调函”下半联填写完整并裁下粘贴到档案袋上。
(3)请考生在7月5日之前完成档案调转,研招办将在收到档案一周左右更新档案签收状态,请考生到时登录考生服务平台系统查看。7月15日-8月23日为我校暑假假期时间,在此时间内值班老师可接收档案,但无法进行签收状态更新,此时间内接收到的档案将在8月23日后统一进行档案签收状态更新,敬请谅解。
(4)邮寄方式仅限机要或者中国邮政EMS,其他快递概不接收。(注意:邮寄时请勿选择用身份证签收)
档案接收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金花南路5号西安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金花校区)
接收人:倪老师、张老师
邮政编码:710048
联系电话:029-82312406、82312416
(5)注意:拟录取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或者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无需办理档案调转手续;档案留在西安理工大学的本校应届毕业生无需办理档案调转手续。
3.“定向就业培养研究生合同书”签订事宜
(1)我校拟录取的“单独考试”考生、非全日制考生以及其他拟“定向就业”的考生,须与现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培养研究生合同书” (见附件2,A4版,双面打印)一式4份,由现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后于6月28日前寄(送)达我校研招办。逾期不能提供“定向就业培养研究生合同书”的考生我校将保留取消其录取资格的权利,由此引起的劳务纠纷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定向就业培养研究生合同书邮寄地址:
西安市金花南路5号 西安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金花校区) 张老师(收)
邮政编码:710048
联系电话:029-82312406、82312416
注:邮寄方式仅限中国邮政EMS,其他快递概不接收。(注意:邮寄时请勿选择用身份证签收)
4. 拟录取考生政审、体检等资料采集
请拟录取考生在5月31日前登录考生服务平台,网址https://yzms.xaut.edu.cn:8082(用户名:学号;初始密码:姓名拼音@身份证号后六位),登录后及时修改密码,并在“拟录取考生资料上传”项目中按照系统提示上传政审表、体检表,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还需上传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在职定向培养公函(如此前已交到学院,可不填)。
二、党团组织关系迁转
1.党组织关系办理
陕西省外考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须持有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委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办理,介绍信抬头为“中共西安理工大学委员会”,接收单位为“中共西安理工大学XXX学院委员会”,同时携带由“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导出的党员个人信息表(需加盖所在基层党委公章)。
陕西省内考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原则上需通过“陕西省党建信息化平台”办理,目标党组织选择“中国共产党西安理工大学XXX学院委员会”,目标党支部在下拉菜单中进行选择。
请在开学后10日内,以班为单位到录取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办理党员组织关系接收手续。
2.团组织关系办理
考生团组织关系迁转要求:省内外团员均需在“智慧团建”系统将组织关系转接至拟录取学院“2024级研究生临时团支部”,并持原单位团委开具的纸质版介绍信,介绍信抬头均写“共青团西安理工大学委员会”,接收单位为“西安理工大学XX学院”。开学报到后按照要求统一上交至各学院团委,待团档案审核无误后,将组织关系转至所在班级团支部。
三、户口迁移
考生入学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不迁移户口者,无需办理任何户籍手续。
陕西省省外迁移户口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陕西省省内迁移户口考生:户口为家庭户口的需备好“户口本”,户口为集体户口的需备好“集体户口登记卡”,其中西安市生源的新生一律不迁转户口。
户口迁移地址为: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金花南路五号西安理工大学。
四、其他事项说明
1.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考生以及我校的应届毕业生,不用办理调档以及党团组织关系迁转、户口迁移等手续。
2.拟录取研究生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入学报到前,不得更改个人身份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否则将造成不能正常入学、学籍不能注册等不必要的损失。
3.考生因提供虚假信息骗取初试、复试、录取资格或不按照我校要求办理有关手续,或经复查不符合国家及学校有关要求的,我校有权利取消其拟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4.如国家政策调整,我校将按照国家最新政策做相应的调整。
西安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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