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陕西省和我校有关文件精神,经资格审查、综合考核等环节,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已确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月13日至5月30日18:00。
对拟录取名单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应真实清楚,联系电话:029-82202244。
根据教育部、陕西省和我校有关文件精神,经资格审查、综合考核等环节,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已确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月13日至5月30日18:00。
对拟录取名单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应真实清楚,联系电话:029-82202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