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陕西省及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有关规定,现将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见附件1)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2日—5月2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学校纪委或研招办反映。
公示名单为拟录取名单,最终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为准。
拟录取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须按照《2023年拟录取博士研究生有关事项说明(普通招考)》(见附件2)要求提交体检报告单、转递人事档案。
西安石油大学研招办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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