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长安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月1-11日,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向学校反映。
联系方式:
长安大学纪委:82334044 ,
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9-82334323,yzban@edu.cn
注:1、备注中标注为“调剂”的考生分为“高水平调剂”和“公共管理MPA”的外校调剂考生。
2、备注中的“第二批次录取”考生为复试后被淘汰的但未被其他院校调剂录取成功的考生,
按复试后的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