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安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的相关规定,经济与管理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领导小组
组长:吴群琪
成员:胡予欣、陈引社、芮夕捷、徐海成、张圣忠
秘书:王 翀
二、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1.统考考生成绩符合所报学科专业(领域)国家A类地区基本分数要求后,部分专业还需满足我校划定的学科专业最低复试分数线。具体分数线见下表。
学 院 |
专业代码及名称 |
复试分数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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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 |
0823Z1★物流工程与管理 |
293 |
表中未列的其他专业均执行国家A区最低复试分数线。 |
120100管理科学与工程 120202企业管理 |
3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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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1会计学 |
3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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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01行政管理 |
3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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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240物流工程(专业学位) |
2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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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300会计(专业学位) |
208 |
2.参加单独入学考试的基本分数要求为:理工类政治、外语35分,业务课一、业务课二55分,总分290分;其他学科门类政治58分,英语35分,业务课一、业务课二55分,总分290分。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执行国家最低复试分数要求。
4.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执行国家最低复试分数要求。
5.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这类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后方可参加复试。
三、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时间
1、报到时间:2013年4月8日 上午9:00至下午5:00
地点:经管学院一楼研究生办公室
2、报到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准考证、政审表、二代居民身份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科毕业(结业)生:准考证、政审表、二代居民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本科毕业(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高职高专毕业生
A.准考证、政审表、二代居民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B.六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的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C.在公开出版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论文原件及复印件(封面及文章所在页)。
所有考生须交验证件原件并留存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认证报告)、毕业证书复印件,单考生、同等学历考生(含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须交验并留存毕业证原件。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
3、报到程序
(1)留存应届毕业学生证、往届毕业生毕业证等复印件,填写《考生复试资格审查表》;
(2)填写《研究生入学复试情况表》。《复试情况表》仅填写复试生姓名,其余栏目考生均不必填写,填写完后自己带走,4月9日面试时交给专业综合复试组的面试老师;
(3)预填写<学籍档案>招生调档函。考生填写自己学籍档案的存放单位名称、考生姓名,报考专业等,我院通讯地址填写:西安市南二环中段 长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人:王老师 邮编:710064 (目前在就读长安大学的应届考生也必须填写<学籍档案>调档函)。4月12日复试结果公布后,被录取的所有考生必须到学院办公室领取正式的(学籍档案)调档函;
(4)委培生预填写《委培培养协议书》,定向生预填写《定向培养协议书》,自筹(或非定向)的考生不必签订培养硕士协议书;
(5)收取考生体检表。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考生复试前自行安排到西安市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西安交通大学一附院、323医院、红十字会医院等)体检(体检前不要进食),并将体检结果送各学院。体检表从体检医院索取,体检表上必须贴本人近照并在照片上加盖医院骑缝章,体检结果有结论并有医院体检章,否则体检无效。
(6)领取《选报导师意向表》。考生选择指导教师由考生和指导教师之间双向选择,并由学院根据生源分布情况统一协调,最终结果将在4月12日的“考生综合成绩排序表(拟录取名单)”中公布。
四、复试具体时间、地点
复试时间及相关安排见下表。
类 别 |
时 间 |
考 试 |
地 点 |
除会计专硕和MBA外的各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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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笔试 |
具体见经管学院一楼公告栏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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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综合面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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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专硕 工商管理MB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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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笔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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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理论笔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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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综合面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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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学历考生加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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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笔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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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笔试 |
备注:1、专业课笔试科目及同等学历考生见《长安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复试其它事宜依据《长安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3、联系电话:029-82334511 联系人:王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