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扩大招收有实践经验的在职人员,满足各单位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求,我校2004年继续在有关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中对在职人员进行单独命题入学考试(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的选择请参照专业目录)。录取后作为国家计划内定向培养和计划外委托培养硕士生,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一、报考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大学本科毕业(不含同等学力)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满4年(即2000年9月前参加工作),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满2年;
3、有两名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
4、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委托培养;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6、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个别成绩特别突出者可适当放宽。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1、报名时间:2003年11月1日至11月14日。
2、报名地点: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三、报名手续考生持本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委托培养”的介绍信、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到我校报名。报名时发给考生有关表格,由考生和所在单位及时填写,加盖公章后,请于2003年11月30日前寄回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我校在2003年12月10日前通知考生审查结果,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考试时间:与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一致。
考试地点:由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指定。
五、考试科目及方式单独考试试题全部由我校命题,考试均为闭卷考试,每科时间为3小时。
1、政治理论(代码111)(笔试主要考核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知识及党的方针政策等);
2、外语(含听力),代码:英语211,俄语212,日语213;
3、数学乙(代码312),参考书为同济大学编《高等数学》第三版上、下册(书中有※的内容不考)和陈文灯编《数学复习指南》;
4、专业基础课代码和名称与统考考生相同。考试科目和复习参考书目录详见我校2004年招生目录。
5、为帮助单考生备考,我校将举办考前辅导班,具体事宜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六、录取根据考生的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对成绩合格者由考生所在单位和我校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后,于2004年6月下旬发录取通知书。
七、学制与培养学制一般为2.5年,也可延长一年。原则上要求在学校修完规定学分,然后可回单位结合本单位研究课题,边工作边完成论文,以解决生产中的实际问题。在可能情况下也可聘请单位的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专家参加联合指导,成果共享。
八、培养经费培养费按当年学校收费标准执行,暂定1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