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依据招生简章公布的报名条件要求,对考生所提交的报考材料进行资格和专业初审,现将初审合格考生名单予以公示。以下考生准予参加初试、复试(面试):
公示期:2024年5月19日—5月21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交我院招生处。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029-88246107
招生处:029-88222342、88247882
学院依据招生简章公布的报名条件要求,对考生所提交的报考材料进行资格和专业初审,现将初审合格考生名单予以公示。以下考生准予参加初试、复试(面试):
公示期:2024年5月19日—5月21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交我院招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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