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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美术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2019-05-02

复试考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进一步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重要环节,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是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关于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的相关文件精神,为完善复试录取规则,规范复试录取程序,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誉,不断提高复试质量,促进我院研究生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协调发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原则;坚持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原则;坚持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及潜力、具有特殊学术专长人才的原则;坚持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的原则; 

二、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以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主管招生工作的副院长为执行组长,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为副组长,招生处处长、研究生处处长、监察处处长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规定负责制订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工作办法及程序,组织开展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监督、检查复试程序的执行情况等。同时还应加强对参与复试录取工作教师的培训与管理,要对参与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强化参与工作教师的公平意识、责任意识、业务意识和保密意识。

各个教学单位成立以负责人为组长的复试面试工作小组,组员由各院系导师组成,面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组长要对本教学单位的复试面试工作全面负责。对报考学术型研究生的考生要加强专业能力、能力倾向、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对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要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职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应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三、复试要求与程序

(一)参加复试考生名单的确定原则

1.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的确定

依据国家教育部公布《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类、专业学位类)》、以及结合我院各招生研究方向初试情况等有关因素,划定了我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文化单科38分、专业单科90分(院自划线)、总分340分,共计一志愿上线人数为:总人数283人,其中全日制学术学位72人、全日制专业学位210人、非全日制专业学位1人。

2. 调剂考生(含校内、校外调剂)复试名单的确定

招生处根据《西安美术学院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以及申请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择优选择部分调剂考生参加复试,调剂复试名单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二)复试资格审核与面试

1.资格审核:各个教学单位根据复试名单,委派专人再次核查考生的照片和相关报名材料(均为原件)是否符合教育部的规定。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要求考生在复试考试期间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考生所交报名材料:

(1)应届考生:初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学生证(正常注册);

(2)往届考生:初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原件;

(3)同等学力考生:初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专科毕业证书原件;

2.面试:加强对考生的业务水平测评,安排各个教学单位硕士生导师对考生的创新精神和能力、专业兴趣和素养等方面进行考核,并给出分值,导师所做出的决定将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

考生所交面试材料(4月1日面试时由考生本人携带)

(1)本人近期作品5件(7寸彩色照片):

1.报考人物、山水、花鸟、书法专业,交人物画、山水画、花鸟画、书法等专业作品照片。

2.报考油画专业,交素描(含速写)、油画创作照片。

3.报考版画专业,交素描及版画作品照片。

4.报考雕塑专业,交素描及雕塑习作创作照片。

5.报考实验艺术专业,交艺术创作、艺术实践相关的照片,如为视频作品应包括招贴、截图、剧情简介与DVD光盘;如为现场作品应包括方案、现场、作品说明等。

6.报考综合材料专业,交素描、综合材料创作照片。

7.报考造型艺术基础专业,交素描、速写、油画创作作品照片。

8.报考水彩专业,交水彩作品照片。

9.报考摄影专业,交摄影创作作品照片。

10.报考影视专业,交影视创作作品照片。

11.报考动漫专业、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交一组创作系列作品照片。

12.报考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交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作品照片。

13.报考设计类(视觉传达、展示设计、产品设计研究、艺术与科技研究、环境艺术、公共艺术、陶瓷艺术、当代手工艺、服装设计、首饰艺术)专业,交色彩、专业设计照片。

14.报考美术史论类专业,交近两年内完成的专业论文1篇、硕士期间的研究主题与设想报告(若发现所交作品与本人专业水平不相符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2)其他获奖或者发表材料原件。

(三)复试科目及时间

专 业

3月30日

8:30-14:30

3月31日

4月1日

8:30开始

8:30-9:00

9:05-12:05

14:00-16:50

美术学

美术

业务课一:

专业创作

(含理论)

外语能力测试

(听力测试)

业务课二:

中西方美术史基础知识

同等学力加试:

(1)大学语文(2小时)

(2)速写(50分钟)

1.资格审查

2.面试

设计学

艺术设计

业务课一:

专业创作

美术史论

业务课一:

专业研究能力

业务课二:

艺术理论

 

四、调剂工作

调剂工作分为校内调剂和校外调剂,依据教育部文件调剂要求,我院制定了《西安美术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和《西安美术学院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详见附件。

五、复试成绩核算

复试总成绩=外语测试成绩30分+面试成绩70分+业务课一成绩150分+业务课二成绩100分

(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分【60分为合格线】)

六、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严格执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且成绩合格,凡未参加复试或虽然参加复试但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同时,复试时必须考核和了解考生综合素质、心理健康,考核不量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录取计划分配原则

1.照顾到学科方向及上线考生数;

2.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招生计划统一分配,不得跨类型使用。

(三)录取步骤

复试合格的一志愿考生、调剂(含校内、校外调剂)考生,按总成绩择优录取,成绩按以下计算公式计算确定:

总成绩=(初试成绩÷500)×50+(复试成绩÷350)×50

注明:

1.最终录取成绩如有平行分:

①一志愿考生按初试考试(业务课二成绩)+复试考试(专业创作成绩)成绩高低择优录取。

②调剂考生(含校内、校外调剂)按复试考试(专业创作成绩)成绩高低择优录取。

2.校内调剂考生按一志愿和调剂志愿先后顺序录取。

3.校外调剂考生按调剂志愿录取。

招生处将初定的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无异议后,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确定为拟录取考生。

(四)体检与调档手续

1. 请拟录取考生自行前往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于4月28日前交加盖医院公章的体检表,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生取消拟录取资格。

2.调档

被拟录取为非定向培养形式的考生,我院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向考生发放调档函及政审表,考生人事档案和政审表应在入学前送达各招生单位研究生辅导员处。

被拟录取为定向培养形式的考生须在4月28日前与本人工作单位、西安美术学院签订定向培养合同(一式四份),逾期则视为非定向考生。选择定向培养的考生录取类别不得更改为非定向,毕业后回原单位就业。

(五)确定录取名单

拟录取考生经公示无异议且通过陕西省和教育部录取检查合格后,正式确定为我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学院将按照录取名单发放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所有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报到注册后三个月内,学校将会对考生的人事档案和政审表等方面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

七、举报申诉电话

院监察处:029-88232891

院招生处:029-88222342、88247882

八、其他

1. 《西安美术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表(拟定)》和《西安美术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已在招生处门前的公告栏及招生信息网、西美招生处官微公布,考生可自行查看。

2. 审核准予复试的校外调剂考生将在招生信息网公示,请考生注意查看。

3. 本办法由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附件:

1. 《西安美术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表(拟定)》

2.《西安美术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

3. 《西安美术学院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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