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根据教育部印发的《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提出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应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结合我校生源实际情况,制定西安音乐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一、复试分数线
1.学术型总分不低于340分,政治/外国语不低于38分,业务课一/二不低于100分。
2.专业型总分不低于347分,政治/外国语不低于38分,业务课一/二不低于110分。
二、复试报名时间
1. 复试考生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初试准考证,来我校招生就业处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地点:四号教学楼4-119办公室。
2.报名时间:2019年3月22日9:00-17:00。
三、复试考试科目及时间:2019年3月23—3月24日
日 期 |
时 间 |
考 试 内 容 |
2019年3月23日 |
09:00 --- 12:00 |
业务笔试 (511中外音乐作品综合分析、512室内乐写作、 513中外音乐作品分析、514艺术评论写作、 515舞蹈评论写作、517文博综合知识) |
2019年3月23日 |
14:00 --- 18:00 |
各专业面试(详见各专业面试考场安排表) |
2019年3月24日 |
08:15 --- 9:00 |
外国语听力(英语、日语) |
2019年3月24日 |
09:15 --- 12:00 |
外国语口语(英语、日语) |
2019年3月24日 |
14:00 ---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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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口语(英语) 视唱练耳专业面试(14:30-15:30) 同等学力及非音乐专业加试(视唱练耳及写作)(15:00-17:30) |
四、同等学力及跨专业加试办法
1.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高职高专毕业生”视为同等学力。
2.同等学力考生报考音乐舞蹈学、音乐专业,必须加试加试视唱练耳、写作;同等学力考生报考舞蹈专业,必须加试舞蹈基本功测试、舞蹈剧目表演。
3. 凡报考我校音乐舞蹈学或音乐、舞蹈专业,本科非音乐专业的考生,必须加试视唱练耳、写作;本科非舞蹈专业的考生,必须加试舞蹈基本功测试、舞蹈剧目表演。
五、复试成绩核算
复试总成绩200分=(外语听力测试成绩30分+口语测试成绩10分)+业务课专业面试60分+业务课专业笔试成绩100分。
同等学力或非音乐、舞蹈专业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分,仅作为录取参考分【60分为合格线】。
六、录取办法
各专业录取依照初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初复试总成绩=初试成绩×70%+复试成绩×30%。
七、其他
1. 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须在3月20日之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于复试报名时提供学历(学籍)校验报告,否则不予参加复试。
2.复试须携带初试准考证、复试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研招网报平台准考证下载再次开通时间为2019年3月1日9时至2019年4月30日17时,请考生自行下载打印。
3.《西安音乐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见附件。
4.本办法由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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