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 士研究生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是进一步考查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知识、综合素质以及创新能力是否符合博士研究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环节和 手段。为使复试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确保优秀考生入围,根据教育部、陕西省有关招生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复试的顺利进行,成立陕西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复试督查小组。校复试领导小组成员的职责是对各学院复试工作巡查、监督,若发现复试 舞弊及其他违纪现象,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当事人纪律处分并取消考生复试资格。下设复试工作办公室。校复试督查小组对复试和录取全程进行监督和纪律检查。
1、陕西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学川
副组长:董继先
成 员:各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复试工作办公室:
主 任:董继先
成 员:李成龙
2、陕西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督查小组:
组 长:杜致博
成 员:宋 平 靳 凯 刘冉夏
3、各学院须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复试办法及细则,监督本学院复试的基本过程和协调有关复试事宜。各学院复试办法及细则上报校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复试前应在各学院网站对外正式公布。
二、博士招生原则
1、每位博导一年招收博士生不超过两名(含硕博连读)。
2、初次列入招生目录的博导第一年限招一名博士生。
3、先行录取硕博连读考生及人事档案已转入我校的非定向考生,录取完成后按下达学院剩余指标再录取定向考生。
4、不得转导师调剂,以初试报名信息为准。
三、复试的基本要求
1、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陕西科技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英语及专业课复试分数线要求。
2、所有上线考生必须参加各学院复试小组组织的综合面试。
3.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四、体检
1.复试前由研究生院组织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2.体检当天,考生应空腹并准备一寸照片一张和体检费,持体检表体检。
3.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复试资格。
五、复试内容及形式
由各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成立复试小组,每小组5-7人,成员应由博士生导师、教授以及能进行外语测试的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由研究生秘书记录和汇总成绩。
1、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考察考生英语听、说、阅读能力。
2、综合面试:
主要考察考生掌握本专业涉及的专业知识的深度及广度;可扩展到交叉学科、边缘学科、前沿学科的有关基本知识掌握情况;科研能力、动手能力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复试成绩:
复试结束后,由复试小组与导师共同确认复试成绩,复试小组组长和导师共同在《陕西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专业综合面试情况表》相应栏目内签署意见,在学院总指标范围内,导师同意录取人数应符合博士招生原则。
六、总成绩计算办法的原则
1、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
2、总成绩计算
初试成绩权重为60%,复试权重为40%,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中各分项权重由各学院复试领导小组自定。
3、总成绩汇总:各学院将复试考生的各项成绩按总成绩计算办法汇总,非定向与定向考生成绩分两队,由院长或主管领导签字并盖章,报校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七、录取基本办法
复试小组和导师根据考生总成绩提出拟录取名单,非定向与定向考生拟录取名单分两队,经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主管领导签字并盖章,上报校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报省考试管理中心批准,方可录取。
八、举报电话及信箱
校纪委监察处:029-86168052
研究生院:029-86168200
电子信箱:jwb@sust.edu.cn
yjszs@sust.edu.cn
九、其他
本办法适用于201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陕西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201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