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化学与化工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严肃、认真、公平、公正、公开,保证优秀考生和拔尖创新人才入围,本制定院制定此次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一、复试办法
1、复试的基本要求
(1)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陕西科技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英语及专业课复试分数线要求。
(2)参加复试的同等学力考生应按招生简章规定加试两门专业课和政治理论,加试课程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所有上线考生必须参加各学院复试小组组织的综合面试。
2、招生原则
(1)每位博导一年招收博士生不超过两名(含硕博连读)。
(2)初次列入招生目录的博导第一年限招一名博士生。
(3)优先录取硕博连读考生及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非定向考生。
(4)不得转导师调剂,以初试报名信息为准。
3、复试内容及形式
(1)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A 方式:考生在考场外等候,点名后考生进入考场测试。
B 内容:自我介绍、回答提问、听说阅读等。
C 当场记录测试内容。满分为100分。
(2)综合面试
A 内容:考察考生掌握的本专业涉及的专业知识的深度及广度;扩展到交叉学科、边缘学科、前沿学科的有关知识掌握情况;实验技能掌握情况;科研、动手能力检验;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考核;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等。
B 当场记录考生复试内容的基本情况。满分为100分。
C 统计办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剩下的取平均分为考生最后得分。
(3)复试成绩
复试结束后,由复试小组与指导教师共同确认复试成绩,复试小组组长和指导教师共同在《陕西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专业综合面试情况表》相应栏目内签署意见,在学院总指标范围内,导师同意录取人数应符合博士招生原则。
4、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初试外语成绩×1.1﹢∑初试专业课成绩/N)×60%+(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综合面试)×40%
N=初试专业课门数
5、录取办法
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导师根据考生总成绩提出拟录取名单,经领导小组审核,主管领导签字、盖章,上报校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报省考试管理中心批准,方可录取。
二、复试领导小组
马养民、仝建波、杨军、费贵强、王琪、李小瑞、张敏、张光华、安秋凤、宋洁
三、复试小组
组 长:马养民
成 员:仝建波、李小瑞、张敏、张光华、安秋凤、王海花
秘 书:宋洁
时 间:2014年5月27日 下午19:30-21:00
地 点:实验楼1A-312
化学与化工学院
2014 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