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具有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扎实的专业知识,能够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工作创新,成为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的专门人才。
二、招生规模
2018年我校拟招收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5名。
三、报考条件
1. 报考人员须为高校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的专职辅导员和高校学生工作系统优秀骨干。其中,各招生单位招收一线专职辅导员的比例须占招生名额的70%以上。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学校学生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
2. 截至报名之日应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满3年,且具有硕士学位,有2名具有相关学科的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报考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3.具有硕士学位(凡在境外获得学位者,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4.有两名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
四、报名时间、地点
1.网报时间:2018年1月25日—3月2日,所有考生必须进行网报,否则报名无效。
2.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3月6日—8日(函报邮寄时间3月1日至3月8日截止,请务必用邮政EMS邮寄)
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
3.现场确认地点: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长安校区文汇楼A段509室)
五、报名程序
1.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在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点击“考生登录”,在博士招生栏点击“进入网上报名”进入“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采集系统”,上传照片并按要求准确填写本人的报考信息,下载并打印报名信息表及招生单位提供给考生下载的附件(《陕西师范大学2018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陕西师范大学2018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表》、《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报考材料考生不需装订)。
2.考生填写完有关表格,在现场确认时间内向我校研招办提交下列材料(外地考生可函报,报考材料须用邮政EMS于3月8日前邮寄至我校研招办,逾期报名无效):
①《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采集系统”生成的信息表)且报考定向培养类别的考生该表中“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须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②《陕西师范大学2018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③ 2份《陕西师范大学2018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表》;
④《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粘贴照片处需加盖考生所在单位公章);
⑤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外地函报考生只需交寄身份证复印件1份);
⑥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地函报考生只需交寄复印件);
⑦已获得硕士学位考生(陕西省高校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除外)现场确认时(3月8日前)须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的学位证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学位证认证报告网址:http://cqv.chinadegrees.cn/cn/,咨询电话:010-82379480);
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服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认证网址:http://renzheng.cscse.edu.cn/);
3.报名费标准:
报名费90元,全部实行网上缴费,一经支付,将不予退还。
4.准考证:请于4月16—20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复印纸,《准考证》使用期间正反两面均不得涂改。
5.请广大考生留意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的相关招生信息。
六、初试及复试
1.初试时间:2018年4月21—22日
初试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
初试科目:均为笔试,考试时间3小时
① 外国语(不含听力)
② 业务课2门(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2.各学科专业均采取差额复试。复试时间、地点与复试考生名单请于5月中旬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
七、录取
1.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等因素,择优录取。录取工作于2018年6月中旬结束。考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检,未达到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2.招生目录如下:
学院(中心)、专业、研究方向 | 导师组 | 招生人数 | 考试科目 |
031马克思主义学院 030505思想政治教育 01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 |
王 涛 任晓伟 阎树群 王晓荣 范建刚 |
5 |
①1201英语或1203俄语 ②2302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含原著) ③3407思想政治教育原理与方法 |
提示:考生网报所选导师仅为参考志愿,复试录取时由导师组确定指导教师。
3.所有被录取的高校辅导员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方式,录取单位、被录取的辅导员和辅导员所在学校三方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学制实行弹性学制,一般不超过六年。
4.本简章如有变化均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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