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具体日程安排
4 月 8 日 由学校统一对复试考生资格进行再审核,审核地点设在考生报考专业所在的学院(中心)办公室,资格审查通过后领取复试报到通知单;了解复试工作具体安排、参加全体复试考生大会;
4 月 9 ~ 10 日按照各学院(中心)的要求,进行复试;
4 月 10 ~ 11 日到报考学院所属校区校医院进行体检,需考生本人带 近期一寸照片一张,体检表在校医院领取,体检结束后将体检表交回校医院。
4 月 12 ~ 13 日,通过体检并被拟录取的考生可在资格审核地点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个人银行卡。
4 月 14 日 ,复试程序结束,考生可返程。
复试期间,考生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并请注意安全。
二、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1 、 应届本科生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代身份证正反复印)、学生证、大学本科学习成绩单(教务部门出具);
2 、 非应届考生: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代身份证正反复印)、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 单独考试考生: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代身份证正反复印)、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通过资格审查后请将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原件交于研招办(长安校区校务楼 4 层 423 室);单考考生复试通过后须与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一式四份),考生单位人事部门必须与报考时所填报的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一致。
4 、 同等学力考生: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代身份证正反复印)、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通过资格审查后,请将本人专科毕业证书原件交于资格审核老师,已备省上检查。
5 、不在我校报名点报名考试的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证,并提交:
①已进修完六门或六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加盖进修院校教务部门公章,原件);
②公开发表的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 3000 字以上学术论文一篇(原件);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同等学力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6 、关于少数民族拟录取考生有关规定:
①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被我校拟录取后,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自愿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保证书及公证书;
②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在职考生:被我校拟录取后,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与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订的委托培养协议书原件(委培协议书在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网上下载,一式四份);
③报考“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 计划” 硕士研究生复试的考生,须提交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二代身份证正反复印)、报考 2010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其中 应届本科生还须带:学生证、大学本科学习成绩单(教务部门出具);非应届考生还须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复试结束后需办事宜及注意事项
1 、拟录取为委托培养的考生(包括本校教职工)须登陆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网下载委托培养协议书(一式四份),并请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后于 4 月 25 日 前交研招办;
2 、拟录取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须登陆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网下载《国家定向培养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 在职考生或非在职考生 ) 定向协议书》(一式四份),并请有关部门签署意见后于 4 月 25 日 前寄至研招办,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3 、 调剂复试考生的考试材料(考试试卷、调剂表、成绩单)务必于 4 月 25 日前寄至我校,否则我校不考虑录取;
4 、 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上的有关复试、录取情况的通知。
研究生教育网网址: http://www.yjs.snnu.edu.cn
研招办咨询电话: 029-85310346
研招办联系地址: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710062
四、复试期间,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在复试过程中如发现舞弊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五、考生乘车路线
1 、陕西师范大学雁塔校区可在西安火车站乘坐 603 路公交车直达;
2 、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可在雁塔校区门口换乘 600 路公交车直达。
六、考生复试资格审核地点及招生学院(所、中心)报到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