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政法大学2018年
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办法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3号,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接收推免生的专业
2018年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均接收推免生,非全日制专业不接收推免生。具体招生计划以国家最终下达的计划为准,我校有权根据推免生的实际报名情况适当调整各专业的推免生招生数。
二、申请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纪律,品德优良,身心健康,在学校学习期间未受任何处分。
2.申请人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院校,并且申请人必须是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CET4考试成绩达到425分或达到相应水平。
三、申请程序及复试
1.9月28日-10月10日17 时,考生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
2.截止10月10日17时,我校将随时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向报考我校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给予回复,否则视为放弃。
3.复试时间及复试组织工作由考生所报考的学院自行安排。
4.考生复试时须携带的材料:
①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英语四六级成绩单或其它相应证明材料;
③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
④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学术成果证明的复印件。
5.复试工作由各学院按照《西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量化管理办法》组织进行。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专业面试及英语测试。
四、录取
1.根据各学院报送的复试拟录取名单,我校将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及时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给予回复,否则视为放弃。
2.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①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
②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③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
④体检不合格;
⑤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
3.学校将对拟录取推免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学费和奖助政策
(一)根据国家政策,2018年我校对招收的硕士学位研究生全部收取学费,标准为专业学位学费每生每年9000元,学术学位学费每生每年8000元。
(二)根据《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规定,推免生实行全额奖学金,即学校根据各类别硕士研究生当年学费标准,奖励在读期间全部学费(专业学位每生每年9000元,学术学位每生每年8000元)。
(三)我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研究生提供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设置研究生“三助”岗位并提供“三助”津贴等多元的奖助体系,协助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为研究生完成学业创造良好的条件。
六、其他
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推免录取资格:
1.入学前未获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者;
2.有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
3.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者;
4.已签订就业协议并未及时解除协议或者申请出国者;
5.弄虚作假者。
咨询电话:029-85385134
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rs.nwupl.cn/)
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2017年9月10日
各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联系电话 联系人
101 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 029-88182772 屠老师
102 经济学院 029-88182680 徐老师
103 商学院 029-88182573 褚老师
104 刑事法学院 029-88182614 杜老师
105 民商法学院 029-88182611 李老师
106 经济法学院 029-88182621 曹老师
107 行政法学院 029-88182640 魏老师
108 国际法学院 029-85385195 许老师
109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029-88182765 何老师
110 公安学院 029-88182755 廉老师
111 外国语学院 029-88182714 吴老师
112 新闻传播学院 029-88182727 张老师
113 马克思主义学院 029-85385939 纪老师
114 法律硕士教育学院 029-85385137 王老师
116 反恐怖主义法学院 029-85388953 姜老师
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2018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