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时间:
具体安排见附件5(复试时间进程安排表)。
二、复试报到地点:
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雁塔校区)
三、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含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外语笔试、听力、口语考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各专业专业课笔试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请参照《2010年西北政法大学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的相关规定。
四、复试其它事宜:
1、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为差额复试(按1:1.2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复试后按照《西北政法大学硕士生复试录取量化标准》进行换算排序,最后以高到低原则录取。
2、凡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须带学生证)、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及本人各种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有公开发表的文章可一并带上,以供我校录取时全面审查。
3、凡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由本人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政审材料,无政审材料者不予录取。(档案录取后调取,如因个人原因无法调取人事档案,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4、除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制为二年,其余各专业学制均为三年,各专业学费标准为:
刑法学、民商法学(含婚姻法)、诉讼法学(民事、刑事、警察、侦查)、经济法学(含知识产权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业每学年学费10000元;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含宪法学)、军事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每学年学费9000元;
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马克思主义发展史、思想政治教育、政治经济学、新闻学、行政管理、政治学理论、法学理论(含法经济学)、法律史专业每学年学费8000元;
故请考生认真考虑自己的经济实力。
5、凡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费150元。
6、凡参加复试的考生,往返路费、食宿等费用自理。
7、逾期不到者,复试资格自然取消。
8、凡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在复试时需由本人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出具同意委托培养函,否则一律按自筹经费录取。
9、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在复试时需提供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委托培养函,否则不予录取。
10、参加复试的考生,可由西安火车站下车后乘坐603路公交车在西北政法大学(雁塔校区)站下车即到。
联系电话:(029)85385134
西北政法大学研招办
201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