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专业: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军事法学
行政法学院前身是行政管理(行政法)系,成立于1988年7月,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全国第一个法学本科行政法专业(系)。1999年9月,组建法学三系。2006年10月成立行政法学院。
学院现设有本科专业法学(行政法方向),硕士点有宪法学、行政法学、军事法学。下设宪法学、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军事法学、教育法学、人权法学和比较行政法等教学科研机构,承担着宪法学、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等专业核心课和专业选修课的教学与科研任务。现有本科生1200余人,硕士研究生140余人。
学院在人才培养中,坚持实践教学为特色,科学设置实践教学体系,确立各实践环节的目标,确保实践教学质量,使学生在基础实践、专业实践和综合实践等不同层次上得到系统训练;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实现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协调发展。
学院现已培养了十五届法学专业(行政法方向)本科毕业生;十二届宪法学、行政法学硕士研究生。毕业生在全国各地的公、检、法、司及党政管理部门从事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政监察、行政审判等工作,在不同岗位上发挥了专业优势,取得了骄人的成绩。
招生专业: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军事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