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号: 838
《法律综合二》
考试大纲
法学综合二考试大纲(含民法、商法、经济法)
一、考试内容
根据我校教学及该试题的内容特点,对考试范围作以下要求:
1、本科目考试范围为:民法、商法、经济法。
民法:民法总论、物权、债权、继承权、人身权、侵权责任;
商法:商法总论、公司法、证券法、破产法、票据法、保险法;
经济法:经济法基本理论、市场主体、市场运行、宏观调控、社会分配、社会保障法律制度。
2、考试要求主要包括:
考察学生对民商法、经济法基本制度的把握程度;
考察学生综合运用民商法理论、经济法理论方法分析、解决理论与实践问题的能力。
二、参考书目
1、杨紫煊主编《经济法》,北京大学出版社
2、范健主编《商法》,北京大学出版社
3、郭婕等主编《劳动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4、魏振瀛主编《民法》,北京大学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