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为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完善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培养体系,我校自2012年起开始招收攻读工
二、学制与招生计划
实行弹性学制,学制4-5年,原则上不超过7年。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参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优秀工程技术人员;
3.入学前应获得硕士学位;
4.具有多年工程实践经验;
5.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标准。
6.并具有以下条件:(具有一项或多项)
(1)担任产品、项目、工程技改总工程师、总设计师、总研发师等技术工程骨干,并在工作中成绩突出;
(2)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过2篇以上高水平学术论文;
(3)以第一权利人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专利2项以上;
(4)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一般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
(5)经专家组考核认定具有发展潜质的优秀人员。
四、招生领域及研究方向
招生学院 |
招生领域名称 |
主要研究方向 |
航空学院 航天学院 材料学院 机电学院 动力与能源学院 |
先进制造 |
1. 先进材料及其成型技术 2. 飞行器设计与制造 3. 数字化设计制造集成技术 4. 航宇动力设计与制造 |
电子信息学院 自动化学院 计算机学院 |
电子与信息 |
1. 宽带无线通信技术 2. 移动智能技术 3. 物联网与泛在网 4. 移动互联网 5. 移动智能终端软件 |
五、报名
我校工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2月24日—3月10日,报名前请先与我办联系,电话:029-88495927
2.提交材料
网上报名后,提交以下报名材料,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另行通知),并缴纳报名费(材料不齐者,不予确认):
(1)报考攻读西北工业大学工
(2)个人简历、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工作证明以及攻博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3)两名相关学科副教授(或相当职务)以上的专家推荐书(格式可从网上下载);
(4)学士、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本科、硕士学历证书复印件;持国外学位证书报考者,需提交“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的证明复印件,单证(仅获得硕士学位证书)考生和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属地在陕西省外的考生还需提交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硕士学位认证报告;
(5)本人证件复印件(身份证或军官证);
(6)本科、硕士期间的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培养单位主管部门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7)硕士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
(8)获奖证书复印件、科研成果(含已获得的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或专著等复印件;
(9)外语水平成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10)军队在职干部报名须持有师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
申请人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所有材料寄送到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地址:西安市友谊西路127号,邮编:710072)。
3.资格审核
(1)研究生院收到报考者申请材料后,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审核结果通知有关学院,把初审合格的材料转给相关学院。
(2)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者须在综合考核前到研究生招生办进行申请材料原件审查。
六、考核与录取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审查合格的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采用面试和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含外语、专业知识和心理素质等)。综合考核小组由校内专家担任组长,由校内外五名同行专家组成。
(2)考生通过综合考核,经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进行政审,政审合格后,录取为西北工业大学工
(3)录取前本人须与我校和所在单位签订三方培养协议。在学期间,人事关系、档案及工资、福利、户籍和医疗等关系保留在原单位。毕业后仍在原单位工作,即委托培养。该类学生不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
七、培养和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