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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工业大学2014年管理学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西北工业大学 /2014-08-18

  

2014年管理学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一、 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车阿大

组员:赵嵩正 杨志坚 郭鹏 蔡建峰 李彩香 王克勤

 

二、 各二级学科复试分数线

二级学科

招生计划

推免生人数

暑期学校人数

参加复试人数

复试分数线

政治

外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总分

管理科学与工程

20

7

2

18

50

90

358

企业管理

18

5

0

19

50

90

358

技术经济及管理

7

1

0

0

 

 

 

会计学

6

0

1

4

50

90

360

注:单考生复试分数线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政治、外语不低于35,数学、业务课二不低于60,总分不低于250暑期学校学生直接录取。

 

三、 复试工作流程及确定原则

1、 复试内容:

(1)、英语水平测试(笔试20分+英语听说10分);

(2)、专业课笔试(30分);

(3)、综合素质面试(40分);

(4)、复试成绩=英语水平测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6+复试成绩×0.4。

2、 录取原则及程序

(1)、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2)、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3)、分学科制定录取分数线;

(4)、分学科按考生总成绩排队由高到低进行录取,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总成绩第12-15名的考生调剂到技术经济及管理学科,不愿意服从调剂的考生按总成绩高低由其他考生递补。企业管理学科总成绩第14-16名的考生调剂到技术经济及管理学科及会计学学科,不愿意服从调剂的考生按总成绩高低由其他考生递补。

 

四、 复试时间安排

 

时间

  内容

地点

325日前

往届生、同等学力、单考生及强军计划考生资格审查

西北工业大学友谊校区研招办

3259201200 

资格审查

长安校区管理学院大楼213

32513301630

专业课、外语笔试

长安校区教学西楼D,.D105

326800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面试

长安校区管理学院大楼231210教室

327

体检

长安校区校医院

3272000

公布预录取名单

长安校区管理学院213

328920

分配导师

长安校区管理学院大楼210教室

32814:00

公布最终录取结果,发放调档函、办理调剂手续

长安校区管理学院大楼210教室

注意: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本科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以及研究生院招生网站下载的政审表(填写完毕并盖章)。

2014年管理学院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

复试工作方案

 

一、 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车阿大 

组员:赵嵩正 杨志坚 郭鹏 蔡建峰 李彩香 王克勤

 

二、 各二级学科第一志愿报考生复试分数线

 

二级学科

招生计划

推免生人数

参加复试人数

复试分数线

政治

外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总分

工业工程

45

9

43

50

70

342

物流工程

10

0

12

50

70

339

项目管理

0

0

0

 

 

 

 

 

三、 复试工作流程及确定原则

1、 复试内容:

(1)、英语水平测试(笔试+英语听说,共20分);

(2)、专业课笔试(30分);

(3)、面试(综合素质20分+实验技能30分);

(4)、复试成绩=英语水平测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6+复试成绩×0.4。

2、 录取原则及程序

(1)、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2)、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3)、分学科按考生总成绩排队由高到低进行录取,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四、 复试时间安排

 

时间

  内容

地点

325日前

往届生、同等学力、单考生及强军计划考生资格审查

西北工业大学友谊校区研招办

3259201200 

资格审查

长安校区管理学院大楼213

32513301630

专业课、外语笔试

长安校区长安校区教学西楼D,.D305

326800

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面试

长安校区管理学院大楼212214教室

3279001200

体检

长安校区校医院

3271330

工业工程专业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继续面试

长安校区管理学院大楼212教室

3272000

公布预录取名单

长安校区管理学院213

328920

分配导师

长安校区管理学院大楼210教室

32814:00

公布最终录取结果,发放调档函

长安校区管理学院大楼210教室

 

注意: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本科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以及研究生院招生网站下载的政审表(填写完毕并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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