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原陕西天文台)创建于1966年,是从事时间频率基础科学和应用技术、卫星精密定位技术基础理论与应用研究的综合性研究所,承担着我国标准时间的产生、保持和发播任务,是国际原子时重要参加单位,运转着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长短波授时系统”,在国家重大科技专项中承担着与时间频率、导航定位相关的重要任务。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成为首批招收研究生的科研机构。
依托“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北斗卫星导航重大专项”、“载人航天”和“国家时间频率体系”等国家重大科技项目,2个中国科学院重点实验室及十余个先进的实验室等平台,鼓励学生参与,多方位为研究生开拓创新视野、开展创新研究。在国家级、院级等人才项目获得者组成的导师队伍悉心指导下,培养了一大批时间频率和卫星导航领域的青年人才。
国家授时中心地处拥有两个世界著名的国家5A级景区的西安市临潼区。研究生入住两人一间的公寓(免住宿费,带空调),提供研究生办公室和设施齐备的室外、室内综合运动场馆等,为研究生的学习、科研、学术交流和体育锻炼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国家授时中心建立了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国家助学金、国科大学业奖学金、国家授时中心奖学金、“助研、助教、助管”津贴、国家奖学金和中科院研究生冠名奖学金等组成;医疗、餐补和劳保等福利与在职职工相同。从经费上保障研究生“安心学习、安心致研”。
五十余年来,国家授时中心形成了相对齐备和完善的时间频率学科链,与国内外众多知名大学和研究机构有着密切合作关系,是从事时间频率、卫星导航等专业研究深造的理想场所。
2021年预计招收博士研究生17名,其中硕博连读生约6名,全年秋季一次招生,含硕博连读及公开招考。
一、培养目标
我中心仅招收学术型博士学位研究生,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及相关工作的能力,能在科学研究和专门技术等方面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我中心普通招考的博士学位研究生,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能在博士入学报到时间前取得硕士学位,即2021年9月1日前须获得硕士学位证)。
(3)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
其中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是指: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达到与硕士学位同等学力。获得本科毕业证但未获得学士学位证者不予认可。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结业生(报名时已取得硕士结业证书且必须已获得学士学位)。
③报名时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但尚未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中心规定的体检要求。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境外留学人员应获得硕士学位,并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硕士学位认证后方可报名。
(二)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除符合上述有关要求外,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已取得报考专业6门及以上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成绩通知单)。
2.已在公开出版的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论文2篇(第一作者);或获得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为主要完成人);或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
(三)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博士入学报到时间前取得硕士学位。
通过全国统招统考录取的双证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按应届毕业生以普通招考方式正常报名参加我中心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但最迟须在博士入学报到时间前取得硕士学位。
单证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后方可正常报名并参加我中心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四)下列情况的考生报考时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
1.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
2.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服务期的在职人员考生。
3.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
4.我中心在职职工报考。
(五)我中心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全部为国家计划内全日制脱产学习博士生。有特殊原因不能保证全脱产学习的考生,应在报考和复试时向报考单位和导师说明。如不能按照我中心和导师要求保证学习时间的,不予录取。
(六)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的规定办理报考手续。
(七)由于“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因此在网报前,考生要与拟报考的导师进行充分的沟通。在整个博士招录过程中,若导师认为本人不适合指导某学生,导师有不录取该学生的权利。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报名手续
所有硕博连读转博考生和普通招考考生必须参加中国科学院大学网上报名。
考生在网报前,请务必仔细阅读2021年秋季入学博士招生网上报名公告(届时通知,目前可参照《中国科学院大学2021年春季入学博士招生网上报名公告》https://admission.ucas.ac.cn/showarticle/Article/94e6b364-4d3b-4e7c-9eea-37bb18b5ace0/f815de46-3690-4c48-9730-b7299c4c94d0)。凡未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2日-2021年1月12日,全天受理。
2.网上报名方式:
请考生登陆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ucas.ac.cn),点击“博士报名”,根据自己的情况分别选择“普通招考”、“硕转博”两种类别之一进入相应的报名系统中,进行考生注册。
3.网报成功后,报考“普通招考”类别的考生需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1)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打印件(本人签字)。
(2)2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附件3)。由推荐专家填写后寄至我中心教育处,也可密封后由考生转交。
(3)硕士课程成绩单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4)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境外留学人员学位认证复印件。
(6)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本简章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证明材料。
(7)在职人员考生还需提供《在职人员单位同意报考意见表》。(附件4)
4、报考“硕博连读转博”类别的考生需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1)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打印件(本人签字)。
(2)2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附件3)。由推荐专家填写后寄至我中心教育处,也可密封后由考生转交。
(3)硕士课程成绩单。
(4)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硕博连读生转博考核登记表》(附件5)。
5. 以上材料考生需在2021年1月20日前提交。
6.教育处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后,向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在复试阶段将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网上报名时,考生应务必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和报考类别等重要信息。报考信息和录取信息上报教育部后一律不得更改相关信息,也不再受理修改信息的申请。
四、普通招考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1.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2.初试的笔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课(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免试)、英语和不少于两门的业务课,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
3.初试时间
具体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4.复试预计在4月底,请考生及时关注我中心官网(www.ntsc.ac.cn)。
5.普通招考的同等学力考生除了必须参加政治理论课笔试外(在初试时进行),还必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硕士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闭卷笔试,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加试的科目名称和测试范围以及具体时间、地点等,报名结束后会通知相关考生。
五、体格检查
体检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要求、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进行。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六、录取和入学注册
1.我中心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含面试成绩,以及对考生硕士或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专家推荐书等材料的综合考评结果)、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复试成绩或面试成绩不及格(即低于百分制的60分)的考生,不得录取。政审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也不予录取。
2.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在录取前须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协议。录取数据上报后不得变更录取类别。
3.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普通公开招考考生,录取时必须转考生档案。未能将考生档案转至培养单位的,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
4.被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注册。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供有关证明,且应以书面形式请假,经批准后请假方为有效。无故逾期10个工作日不报到者,或者请假未获批准且逾期10个工作日未报到者,取消其博士入学资格。
5.被录取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截止2021年9月1日未获得硕士学位者或不能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原件者,取消其博士入学资格。
七、培养方式和学习年限
招收的博士学位研究生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
1.博士生基本学制一般为3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6年;
2.通过硕博连读方式招收的博士生,包括硕士阶段在内修读年限一般为5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
八、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将按教育部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九、就业
非定向博士生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定向培养的博士生毕业时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十、其它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导致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硕博连读生的考核和录取,由我中心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3.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含相关时间节点)不符的事项,以上级单位新政策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教育处
联系电话:029-83890537 83890559
联系人:雷老师 李老师
通讯地址:西安市临潼区书院东路3号国家授时中心教育处
邮 编:710699
邮 箱:edu@ntsc.ac.cn
附件:
3、专家推荐书